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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对《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政策解读

湘潭市财政局 cz.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2-01 13:37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学前提升计划》),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学前提升计划》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我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的基础进一步夯实。近十年来,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先后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不断健全学前教育保障体系,大力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学前教育取得快速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截至2021年底,我省共有幼儿园16312所,在园幼儿数229.39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9.6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3.7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8.62%。

二是我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面临的问题仍然存在。总体上看,我省学前教育基本解决了“幼有所育”的问题,满足了人民群众“有园上”的教育需求。然而,与新时代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园”需求比,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最薄弱的环节,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如经费投入不足、成本分担机制待健全、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科学保教质量有待提高、普惠性资源结构性短缺矛盾依然存在。

三是学前教育发展提升符合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时代要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环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要求,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目标,必须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进一步推进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二、《学前提升计划》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三、《学前提升计划》将采取哪些措施补齐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板?

一是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落实2021年新修订的《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认真制订年度建设计划,从严审批营利性幼儿园,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布局,避免出现“城镇拥挤、乡村闲置”现象。二是组织实施优化提质工程。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薄弱地区合理新增公办资源,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支持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园。三是巩固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成果。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一般要办成公办幼儿园。四是加强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园,构建城乡帮扶模式,缩小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差距,促进县域学前教育协同、均衡发展。


四、围绕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提升计划》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一是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并向乡村小规模幼儿园等薄弱环节倾斜,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和支持水平,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优先得到资助。二是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从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定位出发,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比例。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按照质价结合、优质优价的原则,分步、稳妥调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间隔前一次调整时间不少于3年,但调整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三是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大力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工作,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五、在提高保教质量方面,《学前提升计划》有哪些工作举措?

一是落实幼儿园科学保教。各类幼儿园要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展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认定工作,引导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统筹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办法,强化过程评估,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二是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性教育,建立幼儿园与小学协同合作机制,加强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三是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配齐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建立省、市、县、园教研协同机制,全面提升专兼职教研员的专业能力和研究水平,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


六、针对幼儿园教师配备、待遇保障等瓶颈问题,《学前提升计划》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一是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充分挖潜创新,统筹利用现有事业编制资源,着力加强公办幼儿园编制、人员配备并提高使用效率,多渠道配备公办幼儿园教师,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引导和监督民办园逐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人员配备标准。二是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通过增加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保障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工资待遇,逐步做到同工同酬。民办幼儿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教职工工资待遇水平并切实保障到位。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作为幼儿园等级评定、年检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前置条件。三是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按需定向培养初中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教师,全力满足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对幼儿园教师公费师范生的培养需求。支持相关本科院校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支持中职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开设婴幼儿托育专业。深化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强化学前儿童发展、教育专业基础,注重教育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师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鼓励支持学前教育教师在职提升学历,实施全员培训,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


七、在完善幼儿园规范管理机制方面,《学前提升计划》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安全保障。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健全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力度,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二是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经常性督导,对各类违规办园行为督促落实整改。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片面强调课程特色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的幼儿园进行清理整治。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保育教育、收费行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加强幼儿园收费的动态监管,严禁各类违规收费行为。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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