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
公 告
2021 年第 3 号
关于湖南省 2020-2022 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
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7 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 2021 年第 3 号)、《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湖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0〕24 号)等文件要求,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现将 2020 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企业和个人 2020-2022 年度通过名单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关于湖南省2020-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pdf附件:湖南省 2020-2022 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
2021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