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14号)精神,我市制定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整肃财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深化预算改革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整肃财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深化预算改革的若干措施
根据中央和省相关部署,结合我市经济财政运行实际,贯彻“聚焦、激活、变革、优化”要求,加快推动形成政府“资金资产资源一本账、预算大统筹”格局。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探索和积极实践,力争成为全省乃至全国规范财政管理、深化预算改革、破解债务风险难题的先锋。现制定如下改革措施。
一、建立按优先顺序、分层次的节约型保障机制。兜牢兜实基本民生支出。坚持基本民生保障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做到应保尽保,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严格执行国、省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原则上不自行出台政策。确需出台的,严格执行事前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向上级备案等规定,切实增强民生改善和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节约从紧安排机关单位运转支出。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政策,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拖欠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清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动用工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变相聘用的人员,切实减轻“养人”负担。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健全公用经费定员定额保障标准体系,严控机关单位运行经费和其他非必要一般性支出。合理安排建设发展支出。坚持量入为出,合理确定建设发展支出预算规模,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财力水平相适应。把落实国、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目标,重点支出未保障到位的,原则上不安排其他建设发展支出。市人民政府每年列出财政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按规定顺序分层次予以保障。
二、政府收支实行财政统管、预算统筹。所有政府性收入进“一个笼子”。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等政府性资源获取的收入,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重点加大对特许经营权、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的管理力度。各部门和单位财政拨款、财政专户资金以及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单位资金全部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全部按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所有财政支出“一个口子”出。坚持预算控制支出,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除已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的事项外,不得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安排支出。从严从紧控制预算追加,追加事项一律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一个盘子”统筹安排。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所有支出安排先定规划、政策,后定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再采取切块方式新增预算。全面取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的重大支出通过统筹存量资金与新增预算、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财政拨款与单位资金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部门和单位在非财政拨款资金可以满足支出需要时,不得申请新增财政拨款。
三、盘活沉淀闲置资金资产资源常态化长效化。限期收回沉淀资金。当年结余的部门和单位基本支出、“三公”经费,结转1年以上的省、市级项目资金等财政拨款,连续结转2年以上的中央项目资金,以及沉淀闲置的单位资金全部收回财政。“市域统筹、规模经营”开发利用公共资源。全面清理整合绿色矿山、风光新能源等国有资源,以及加油站、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等特许经营权,通过用、售、租、融等多种方式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处置闲置用地,实施土地市场逆周期、跨周期调控,调节供应,发现价值。盘活存量资产。探索建立公物仓,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强化对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临时配置资产的调剂使用,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的,按规定处置或出租,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益。
四、调优激活市域财政体制。规范市与城区、园区间收入分享方式,调整优化收入分享模式,适当提高市与城区、园区共享税收产生财力增量中城区、园区的分享比例,推动财力下沉,激发基层财源建设积极性。科学界定各领域市与城区、园区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将县市区、园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纳入市级出台增支政策前置审核程序。在遵循财政省直管县体制下,积极探索理顺市与省直管县财政关系,增强市域发展的系统性、内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五、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加强重大政策绩效评价。将落实国、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增强政策可行性。加强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开展新增项目绩效评价。前移绩效关口,市级新增50万元以上政策、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对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论证,推动资金配置与使用效益相统一。强化财审联动。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同级审计范围,结合财政、审计监督重点,共同商定政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建立绩效评价与审计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将财审联动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打造“指标共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抓”的财审联动“湘潭模式”。
六、提高国库资金管理保障水平。强化部门协同,建立重大支出需求信息提前通报机制,精准开展财政收支和国库现金流量预测,精准编制年度、季度等关键时点和重大事项库款保障计划。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原则上不得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或垫付国库资金。2022年,各级财政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压减20%,2023年再压减20%,努力实现累计余额不超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5%的目标。全面清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不得违规设立银行账户。建立投融资平台公司在线监管平台,实时监控资金流向。
七、标本兼治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守住“不爆雷、不断链、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底线。积极争取中央降低债务风险等级试点。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调对接,提升投融资平台公司信用,激活债券发行,加快长期低息贷款、债券等标准化产品置换高息短期非标债务,力争2022年,全市中长期债务资金占比达到80%以上,综合利率降到5%以下,基本缓解流动性紧张状况;2023~2024年,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利息负担进一步降低,杜绝借新还息“滚雪球”,化债形势发生重大转折性变化;再经过一段时间,偿债能力持续增强,债务率稳定在合理水平,整体改善。构建遏止违规举借隐性债务上新项目和高息融资的制度安排。各级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财政、发改和司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府重大项目预算审核和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投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决策进行审核。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上级联审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开工上级财政核准制。清查高息非标融资合同,退缴、查缴、追缴政府性融资领域违规获利。探索结构性去杠杆化的新路子。核心目标是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增强经济韧性。遵循“两条线三回归”理念,公共服务回归公益属性,公益回归财政,财政回归平衡;产业发展回归竞争属性,竞争回归市场,市场回归效率,重构公共服务供给、产业发展逻辑。推进“财政整肃、园区升级、平台转型”三大制度变革,实施“土地市场逆周期调节、资产证券化”两项资产运作,重组债务、实现债务平滑,重组资产、实现优化配置,重组平台、实现去杠杆,长短结合、标本兼治,趟出一条“债务缩减、效益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的化债新路子。
八、着眼长远培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推进园区改革。实施园区剥离社会职能、规范投融资决策、完善财税体制、强化要素保障、深化“放管服”、优化绩效考核“六项改革”,打造充满活力的“小管委会”模式,使园区担起经济建设“主阵地”重担。推进投融资平台公司改革。加快按照功能定位重组投融资平台公司,压减企业数量和管理层级,加快剥离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加快处置无效、低效资产,实施阶段性缩表、减息、瘦身和长远赋能,推动投融资平台公司聚焦主业、优化布局、专业运营,走规模化集约化自主化转型发展新道路,做优做强。完善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前置审批和风险评估机制,严格区分政府举债与市场化融资界限。推进财源建设工程。按照“产业规划 特色园区 综合服务”的整体策略,推进优势产业延链强链补链、集约集聚集群发展。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优化产业扶持政策,用好政府采购政策,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产业基金“投”“引”功能,精准精细支持市场主体,进一步厚植财源基础。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治税,补强收入征管短板。强化园区亩均税收考核评价,力争2~3年内整体水平显著超过全省平均,部分特色园区跻身前列。
九、动真碰硬遏止违反财经秩序行为。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聚焦贯彻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强化基层“三保”、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涉农补助资金管理等七大重点领域,依法依规查处财政收入不真实、违规兴建楼堂馆所、不足额安排“三保”支出、违规出借库款、违规购置处置资产、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中介机构直接申报涉农项目补助资金等突出问题,通报问责典型案例,严肃财经纪律。
十、打造专业化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加强财政干部任前资格审核,提高选人用人精准度。除满足相关基本资格条件外,各级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专业资格准入,原则上应当是经济、会计、审计、金融专业大专学历以上(正职须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政(财务)、审计、金融或相关经济业务工作5年以上(正职须3年以上)。通过公务员及选调生考录、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多种途径,引入高素质人才充实财政干部队伍。强化财政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定期举办财金专题培训班,营造浓厚的比学业务、进位争先氛围,激发财政干部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的奋斗热情。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我市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提升改革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整肃财政管理,切实规范财经秩序,持续深化预算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