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园区)财政运行风险监控提升管理绩效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园区)财政运行风险监控提升管理绩效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打好“发展六仗”,加快推进“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省有关决策部署,以数字财政为依托,以风险防控为重点,指导和督促县市区(园区)加快构建“发现—评估—预警—处置”的财政运行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县市区(园区)财政保障能力、绩效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为加快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县市区(园区)财政运行面临的收支矛盾突出、可用财力不足、库款保障水平低、“三保”保障不到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制定财政管控措施。
——坚持分类施策。根据管理权限和风险等级,对县市区(园区)财政运行实行分类管理,对市本级园区和红色高风险县市区以管控为主,对其他县市区以监控、指导为主。
——坚持绩效管理。综合运用国省市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和市对县市区(园区)绩效考核结果,对排名靠前的实行奖励激励,对排名靠后的实行扣分约束。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财政运行状况风险评估。拓展评估范围。在省级对县市区财政运行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对市本级园区开展评估、实现全覆盖。根据刚性支出需求和经常性财力水平,测算财政保障系数、评估财政运行风险,对财政保障系数偏低的分别给予红色警告、橙色预警和黄色提示。评估结果与县市区(园区)重点民生政策制定和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等挂钩。强化支出管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红色和橙色风险地区要制定“一县一策”支出管控方案,在行政经费,福利性、普惠性和基数化奖励资金和超省定标准民生支出等方面出台压减措施,大力精简财政供养人员、清理临聘人员,降低债务付息成本。严控支出政策。红色和橙色风险县市区严禁自行出台新的民生支出政策,严禁在现有政策上提标扩面、延长实施期限;其他县市区原则上也不得自行出台新的民生支出政策,确需实施的,应充分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并报市财政局批准。
(二)严格预算审查备案制。确保预算平衡。全面落实市对县市区(园区)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对市本级园区和红色风险县市区实行审查制,对其他县市区实行备案制。重点审查县市区(园区)预算平衡情况和国省市基本民生保障情况,严禁虚列收入来源编制赤字预算,严禁“三保”支出留硬缺口。财力保障不足时,要采取压减支出和跨年度安排等必要措施,确保年度预算平衡。实行“零基预算”。指导和督促县市区(园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取消本级专项资金、不再采取切块方式安排预算,建立和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制度,严控保障清单外预算追加行为。确保基本民生保障到位。县市区(园区)要制定本地区基本民生保障清单,坚持把保基本民生支出放在预算安排第一次序、首要位置,优先足额保障到位。市对县市区(园区)基本民生支出从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使用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资金直达财政支出最末端。
(三)实行政府性投资项目上级开工核准制。坚决落实防止违规举债上项目“三道防线”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园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核。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 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提出的上级评估下级要求,对县市区(园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资金来源评估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重点加强对红色风险县市区(园区)项目审核把关,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须报市财政局评估论证。坚决遏制超财政承受能力、违规举债上新项目,切实做到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四)加强收入质量监测。依托数字财政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等信息化平台,对县市区(园区)收入组织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动态核查,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企业的异常变动,重点监控非税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完成情况,坚决杜绝乱摊派、收过头税、虚收空转和引税买税等违规行为。
(五)加强库款资金监测。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拨款”,打通上下级财政之间审批通道,对市本级园区拨付其平台公司2000万元(单日金额,下同)以上的、对县市区拨付其平台公司及调度其园区5000万元以上的,须事前报市财政局备案核准。严禁县市区(园区)违规动用库款,不得违规新增暂付款,不得违规向平台公司、企业等非预算单位借款,不得“以借代支”,不得无预算安排、直接将国库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或偿还融资平台债务等方面,筑牢库款资金“防火墙”。
(六)启动数字财政建设。按照“全覆盖、穿透式、全过程”监管要求,打通预算管理一体化、债务综合管理和财税综合信息“三大系统”,打造全口径、全链条、全透视“三位一体”信息化平台,实现实时监控、智能分析和自动预警。拓展债务监测范围,将县市区(园区)全部纳入监测,重点监测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筹措计划和平台公司账户余额等情况,防范债务数据不实、虚假化债和违规举债行为。
(七)创新“债务预算 债务专管员”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模式。严格按照“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的原则,强化县市区(园区)“一把手”对本地区债务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严守政策红线和风险底线。督促县市区(园区)参照市级模式建立和推行全域、全层级、全过程的“矩阵 闭环”债务监管模式。建立债务专管员制度,按照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关注类债务和经营类债务四类分类分线,明确专人专管。编制债务预算。结合当前化债总体形势,按照“一县一策”“一债多策”要求,编制年度债务预算。收入端持续推进园区和平台公司改革,深挖增收潜力,做大收入来源;支出端推进降本降息,压减开支,实现“本金覆盖,利息平衡”。蹚出化债新路。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实施去杠杆、去平台、降利息、补现金流组合措施,更新改造资产负债表,进一步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债务利息负担。进一步巩固雨湖区“清零”成果,力争打造全省示范样板;韶山市要加快推进债务率“创绿”行动;湘乡市要严控债务规模,防止债务率“返红”;其他县市区要严守“三条红线”,推动综合债务率持续下降。
(八)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县市区(园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全面保障基本民生支出、落实开工核准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提升库款保障水平、推动数字财政建设、盘活国有“三资”、培育骨干税源企业、提升园区亩均税收、推进园区和平台公司改革、债务化解进行严格考核,以实绩论英雄。对获得国省市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省市考核排名靠前和成绩显著的,在转移支付安排、专项债券额度分配、重大项目落地和土地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排名靠后的,在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中的财政管理工作和市对县市区(园区)绩效考核予以扣分。
(九)推行财政班子专业评估。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市区(园区)财政部门领导班子和财政局长专业能力评估机制。以落实上级部署、专业素养、履职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年度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的,由市财政局向县市区委和园区党工委提出调整建议。
(十)推进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聚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基层“三保”、规范库款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重点任务,严肃查处财经领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力度。对以上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风险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县市区(园区)主要领导和财政局长进行约谈。触犯财经纪律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县市区(园区)财政运行风险监控,是落实财政管理改革和探索风险防范新路径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县市区(园区)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各县市区(园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财政运行风险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专班负责,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和运行风险监控月报告制度,及时有效防范风险隐患。市财政局每月定期将监控结果报市委、市人民政府。
(二)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园区)保财政运行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双重主体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引发重大风险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将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县市区(园区)财政运行专项检查,查找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督促相关县市区(园区)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