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财政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围绕构建法治政府,以落实普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目标,着力做好迎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工作,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有部门特色的法治财政建设活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建设现代财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精细部署谋划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宣传教育计划之中,纳入年终述职述廉和政绩考核范畴。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主要负责人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并纳入局党组重点学习内容。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不断强化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弘扬法治精神
1.科学制定普法清单,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及时梳理普法要点,研究制定了两个普法清单,明确了责任分工。以普及《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当家法为主线,兼顾宣传行政执法和近年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把普法融入到相关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并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搭建法治宣传传播平台,及时发布我局法治工作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内容,扩大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社会影响力,增加部门法律法规的知晓面;二是推动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等制度,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2022年度,我局学法考法工作参培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了100%。
2.抓住关键节点,适时开展专题普法活动。一是开展了“4•15”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led屏宣传法律知识,推送普法宣传片等方式,印制国家安全宣传册200余份,以入户走访的方式在高岭社区进行宣传发放;二是积极配合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在万达广场以“摆地摊、送政策”的方式开展集中宣传,现场发放《信访工作条例》和财政相关法律的单行本,认真解答来访者疑问;三是到湘乡市泉湖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为村民普及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宣传惠农政策、解决法律难题,引导他们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四是组织线上旁听庭审活动。通过“面对面”“零距离”地旁听观看庭审,提高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维护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五是组织学习了李培斌先进事迹。通过观看电影《李司法的冬暖夏凉》,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六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专题培训,以《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为主题,就当前行政诉讼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加以阐述,对行政执法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且重点就财政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分不同情况进行了分析,要求财政部门重视行政公益诉讼风险,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七是结合疫情防控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专题宣讲二十大精神和组织参加在线答题竞赛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宣扬宪法精神。
(三)着眼提高法治政府能力建设,依法履行职能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通过总结规范性文件管理实际经验,修订了《湘潭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文件起草、审核、发布、清理流程;二是清理了全局历年来的存量文件,实行清单管理,及时掌握规范性文件的现状;三是把好增量文件的审查关,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将“公平竞争审查”、“涉证明事项审查”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列为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前置程序,凡是不符合上述三项要求的文件,一律不准出台,全年共出台2份规范性文件,已全部交由市司法局“统一备案、统一登记、统一公布”。
2.严格落实法治审核清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把好行政处罚的“出口”关。对照执法依据、执法权限,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前,必须从主体、程序、处罚措施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得送达给当事人。结合“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了会计监管力度,全年做出4起行政处罚,均严格落实了“三项制度”规定;二是扎实做好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共受理14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前将法治审核作为必经程序,有效防范复议风险,也更好的维护了公众的知情权;三是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待遇政策措施。对照近年来的发文目录,对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了自查,废止2个文件,并向相关部门报送了清理结果;四是积极化解信访难题。截至目标,我局受理了4起信访案件,及时合理回应诉求、依法作出答复,并通过电话回访提高信访者对答复的满意度。
3.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顾问作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建立情况交流、信息通报机制,将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引入到财政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投诉处理、行政诉讼、政府合同签署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全过程。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各类文件(合同),落实定期坐班制度,为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有效地发挥了法律顾问制度的优势,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中的积极作用。
4.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采取集中观看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线上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换(核)发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所有财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5.依法做好国家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及时受理国家赔偿,今年以来共受理的2起国家赔偿均已依法支付给行政相对人;二是在湘潭市雨湖区九米阳光茶餐厅诉我局不履行行政职责一案中积极应诉,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最终以我局胜诉结案。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
2022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相比,同全面依法治市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够深入到位,满足于完成法治建设的“规定动作”,需继续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加强培训及提高;二是本市财政系统法治工作发展仍不平衡,部分县市区财政部门没有独立的法制部门,法制机构不健全、法律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2023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创新财政法治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财政领域各项工作,作为推动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普法宣传服务等工作的动力,将学习成果及时转化为建设更高质量“法治财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湘潭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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