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新宝gg一键登录

《湘潭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湘潭市财政局 cz.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2-12-06 09:41

 

《湘潭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

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20144月湘潭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湘潭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自实施以来,对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财政评审行为,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财政评审职能的拓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老办法使用涵盖面相对较窄,仅明确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评审的范围、内容、送审要求等事项,未对征拆资金办结、财务竣工决算等工作做出相关规范。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存在项目变更签证不规范、竣工验收后报审不及时、隐蔽工程过程资料缺失较多、评审过程资料增补频繁等现象,影响项目评审质效。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湖南省省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湘财办〔202011号)。

三、内容简介及新旧办法对比

《湘潭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对财政投资评审的定义、原则、评审范围、评审内容、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工作职责、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作出了阐述。

新办法相对老办法更系统更全面,明确各方责任更清晰,实用性、操作性更强,能较好地指导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评审工作。新办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一)完善了财政评审部门职能

老办法明确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评审的相关事项,未对征拆资金办结、竣工财务决算等财政评审职能做出相应规范。随着财政评审职能的拓展,已不能满足财政评审的需要。新办法将征拆资金办结、竣工财务决算写入文件中,全面界定了财政评审职能。

(二)明确了财政评审依据

新办法明确了财政评审的依据,有利于明确建设(委托)资料报送的内容和要求,同时也明确了财政评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和外聘专家的评审操作规范

(三)压实了参评相关各方责任

老办法未强调各方应履行的责任,新办法明确了财政评审部门、建设(委托)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外聘专家在财政评审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有利于压紧压实参评各方责任,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增加了评审争议处理方式

针对争议较大且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新办法增加了对争议较大且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参建单位进行会商;涉及重大问题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报市财政局同意后,可提请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专题研究。同时,引入了项目退窗机制,并明确了如退窗项目达到评审要求时可重新进窗评审。

(五)强调了财政评审服务理念

新办法明确评审流程更清晰,文件中明确了受理评审项目、组织项目评审、出具评审报告、评审资料归档等评审全流程的相关要求,让服务对象一目了然。且增加了财政评审部门评审时效及对外业务指导的相关要求,全面提升评审工作质效。

四、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从今年4月开始,启动了《湘潭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工作。通过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充分开展内部讨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共收到26个单位反馈的14条意见,其中采纳8条,未采纳6条,未采纳意见的均与有关单位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形成了新的《湘潭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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