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2021-2023年湘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补实施细则》(潭发改能源〔2023〕179号),明确了充电设施建设奖补对象、资金来源、补助原则及标准、申报流程和其他事项。为方便社会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问:《实施细则》的出台意义是什么?
答:主要是为了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和省补助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
问:《实施细则》的主要补助对象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1.充电设施必须是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安装的未获得过财政建设奖补的社会公共快速充电设施(单桩单枪的,每桩额定功率不小于60千瓦;单桩多枪、单堆多枪的,每枪平均功率不小于60千瓦),不含国省县乡道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国省县乡道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奖补办法由交通运输部门另行制定);
2.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需完成准入资质备案和项目备案,且运营时长不少于3个月;
3.所建充电设施均已综合验收合格并按要求接入湘潭市充电设施智能服务管理平台;
4.承诺获得补助的充电设施运营时间不低于5年(以项目通过验收的时间为准),且确保后期维护到位,不得将充电设施随意转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经营。
问:《实施细则》的补助原则和标准是什么?
答:通过管理平台进行线上申报,按照申报先后顺序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完为止。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按200、190、180元/千瓦的标准予以建设奖补,以充电设施供电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问:《实施细则》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答:按照企业申请、市县两级充电设施主管部门初审、复审和公示流程进行,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且复审合格的,市财政局核实材料完整性后下达奖补资金。
问:《实施细则》明确的其他事项是什么?
答:明确按属地原则每季度组织一次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并加强了对第三方中介机构验收工作的监管。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问:《实施细则》附件部分是什么?
答:主要是对申报奖补资金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规范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