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管理是当前农村土地管理中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现行宅基地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已不适应新形势需要,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为此,5月28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向社会各界市民及时传达这一利好消息,深入解读《通知》核心内容,现对此《通知》进行专题系列解读。
“《通知》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保护耕地红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统筹城乡发展,更好地推进‘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确保全市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三类问题妨碍有效管理
“对于规范土地管理工作,我们一直在大胆创新。”胡建凯局长介绍,早在2014年12月,我市就出台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但随着近两年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及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日趋复杂,一些管理的弊端开始显现,从形象上影响了乡容乡貌,从发展上制约了产业的导入。
胡建凯局长表示,从近两年的具体实践中,发现了诸多影响我市宅基地管理的“肠梗阻”问题,主要分为三类。第一,体制不顺。在实际操作中,各乡镇(街道)处于宅基地管理一线,却没有审批权和执法权,国土等部门虽有审批权和执法权,但不能及时监管到位,出现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这一现象。第二,效率不高。一方面农村居民宅基地申请不能及时受理、及时踏勘和及时审批,消磨了农村居民申报积极性。另一方面受制于现行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福利性分配宅基地制度,宅基地为无偿取得、无成本留置,加上经济利益的驱动,造成现在一户多宅、超标准占地建房等问题日趋严重。第三,执法不力。对违章建筑、超面积建房、违法占地建房等多类违法行为没有行之有效的打击方式,相关责任人员处理落实不到位,使得《意见》的实施流于形式。
五个方面提升管理水平
为了着力解决当前我市农村居民宅基地管理失序问题,从2015年开始,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开展了包括全市各县(市)区、园区的实地调研。从城区近郊乡镇开始,逐步深入湘潭县、韶山、湘乡每个村落。所到之处,无不详细记录着所有乡镇、村组的宅基地使用情况,最终形成了一份长达25页纸的调研报告,并于2016年10月底起早了《通知》初稿。
胡建凯局长说,起草这个《通知》的基本思路是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村居民宅基地用益物权为指导,重点在落实土地用途管制、改进计划分配方式、满足农村居民建房的合理用地需求以及探索宅基地管理新机制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为此,《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领导。市、县、乡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和监督考核。县、乡成立违法用地联合巡查执法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的监督巡查和违法用地查处;二是优化服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集中农居点规划,城乡规划部门要编制好农村住宅建筑方案通用图集,加大推广力度;三是改进审批。进一步委托下放宅基地管理审批权限,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批机制。在业务流程上改革创新,为方便农村居民建房审批,提升审批时效,率先改革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程序,对农用地转用审批在年度计划内采取打捆批次报批方式,由先审批转用后审批建房改为可先审批建房再申报转用;四是严格执法。针对违法用地问题,我市建立起了三级巡查机制和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并突出乡镇的主体责任。五是强化监督。首次将宅基地管理监督责任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并强化追责问效,确保《通知》各项举措落地生根。
七大亮点引领制度创新
“农村宅基地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新出台的《通知》无论是顶层制度的设立,还是基础实施细则,相较之前有了非常大的突破,在一定程度上走在了全省前列。”谈及《通知》的创新,胡建凯局长进一步解释说,在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和程序上,全面深化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实践“最多跑一次”的行政管理理念;在农村宅基地审批时效上再次提速,领先国家、省规定的工作时限,创出“湘潭速度”;在推广绿色环保新型建筑方面,我市首次出台了奖补资金制度,让居民尽享“改革福利”;打破“制度枷锁”,创全省之先河,首次将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改革写入文件,明确办理程序;在鼓励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原有宅基地的问题上,探索“循环经济”新模式,提出了有偿退出和充分利用存量宅基地的思路;在落实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方面,严格控制建房标准和增量控制,特别是对建新房不拆旧房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在强化监督、追责问效方面,出台“最严处罚令”,加大对执法主体和监管部门考核力度,不仅对失职失责的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问责和处罚,还下达至村级组织负责人。
这些《通知》中的亮点,不仅有利于今后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还对维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节约和保护耕地,促进农村风貌改善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真正实现让农民安居乐业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