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化快速推进,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激烈,土地作为首要生产要素被迅速吸收、积聚和重新组合的同时,我国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普遍存在土地荒芜、村落零散、宅基地闲置现象,这既不利于土地的集约利用和新农村建设,还成为农村环境整治的“顽疾”,造成宝贵资源的严重浪费,进一步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因此,探索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广袤的农村土地上,既要盘活利用农村低效、空闲土地,又要加大旧村复垦力度,高质量推进村庄整治,我市如何做?5月28日,我市新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明了方向。
推行增减挂钩政策 建立“双平衡”机制
《通知》指出,统筹运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促进农村低效、空闲土地盘活利用。加大旧村复垦力度,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村庄整治,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和范围,低效利用的村、镇居民点土地复垦为耕地的可核定为增加挂钩指标,历史遗留损毁的采矿用地复垦为耕地的可参照执行。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一项一举多得的重大土地政策措施,是解决当前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作为《通知》起草负责人之一,章文星进一步解释,通过增减挂钩,将节约出的土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能够获得土地收益反哺农村,可以为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筹集大量的资金;通过增减挂钩,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对零散的农村居民点进行相应撤并,能够极大地节省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的投入。可以说,这项举措实施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对今后农民、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落实“一户一宅”举措 探索自愿退出模式
农村居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是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目的是在延续宅基地分配公平优先原则的同时,遏制宅基地无序扩张和乱占滥用耕地行为。该制度对于保障农民居住权益,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农村“一户多宅”、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现象逐渐增多。探究其背后原因,章文星表示,在长达一年的实地调查中发现,多年来农村未建立完善的宅基地管理制度,闲置宅基地利用率低,农村宅基地闲置数量逐年增加,导致“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的现象屡禁不止,对土地资源造成极大浪费,严重影响村庄环境和社会公平。
为此,新出台的《通知》明确要求,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拆旧建新”,严格执行新建农村宅基地标准和增量控制。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空闲宅基地尚可利用的,原则上不得批准新宅基地。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中还首次提出将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模式、自愿退出模式、农村居民民主管理模式,鼓励在城镇有固定住所或愿意进城镇购房的农村居民有偿自愿退出原有宅基地。
章文星表示,促进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对于保护耕地资源、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及农村居民点的布局、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后国土资源部门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不断提高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