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解读(五)

湘潭市财政局 cz.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7-09-2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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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农民的利益密切相关。近年来,如何做好宅基地管理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长期以来,各级各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村级基层组织对宅基地管理缺位等原因造成了宅基地使用乱象。

如何打破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行为的执法壁垒?5月28日,我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明确宅基地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考核细则,落实追责问效,以强有力举措坚决刹住农村宅基地管理乱象,划清责任底线。

三级责任主体,严格执法

“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谈及之前我市宅基地管理的执法困境,《通知》起草人之一章文星一语中的。早在2014年12月,我市出台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曾要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动态巡查,及时发现违法建设,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但随着近两年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及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日趋复杂,一些管理的弊端开始显现。市国土资源局通过一年的实地走访发现,各乡镇(街道)处于宅基地管理一线,却没有执法权;国土资源等部门虽有执法权,但不能及时监管到位。显然,旧的管理制度已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改革迫在眉睫。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精神体现在了新出台的《通知》中。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违法用地联合巡查执法小组具体负责巡查监督辖区内农村居民的建房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用地案件。各乡镇(街道)违法用地联合巡查执法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巡查辖区内农村居民的建房行为,严格按照“早发现、早处理、不成型、不成风”的要求,加大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对正在实施建设的各类违法建筑,一律无条件予以拆除。

“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是为了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宅基地管理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乡镇、村组。只有将监管权力进一步向园区、乡镇(街道)下放,将执法重心下沉,实现基层职责和权力对等,才能改变以往宅基地管理的窘境,实现‘既要看得见,也要管得着’的目标。不过,本次改革不仅仅停留在园区、乡镇(街道)层面,还向着更深的方向进发。 ”章文星补充道,今后,各村(社区)农村居民建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负总责,村(居)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委会分管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每月要及时汇总上报违法用地情况,涉及重大违法建设的案件要一事一报。

章文星解析,以前宅基地的管理工作由村(居)委会主任一人单挑。现在,《通知》将村组(社区)党组织书记列入主体责任名单,将监管的重担分摊到支村两委负责人和分管该项工作人员的肩上,形成共同责任。这一举措既能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建立,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又能有效遏制宅基地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四级监督制度,严格追责

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新发布的《通知》拿出铁腕手段遏制新增违建势头,不仅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管理机制,还出台“最严处罚令”,对宅基地管理责任人失职动起了真格。

《通知》要求,市农村宅基地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农村宅基地管理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农村宅基地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审批、执法方面的监督,督促履行好各项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居民建房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掌握辖区内农村建房发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户型、外观在建设过程中落实到位,变事后管理为事前、事中控制。各村(居)委会、小组要通过信息联络员及时掌握农村居民建房动向,及时审查、代、报送农村居民建房申请。建立经常性巡查制度,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全覆盖,不留盲区。

在追责问效上,《通知》明确表示,要量化监督责任目标,加大对执法主体和监管部门考核力度,不仅对失职失责的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实行严格问责和处罚,还延伸至村级组织负责人。村(社区)支书可直接免职,村委会(社区)主任可依法罢免。

此外,《通知》还进一步强调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农村宅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应组织年度计分考核,对监管不力、查处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扣分和问责。

如,发现违建情况不及时,每起扣0.2分。违法建筑从一层至建成,按违建程度扣0.5分至1.5分不等。建新不拆旧的,每起扣0.5分。

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2分及以上的,依法罢免情节相对严重的村(居)委会主任职务,提请免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累计扣分达15分及以上的,依法罢免或免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联合巡查执法工作负责人职务;累计扣分达20分及以上的,提请免去或依法罢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职务。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将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纳入市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换届考察的重要内容。将耕地保护纳入干部任期审计范围,并推行责任终身制,对干部离任后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严格追责。

章文星表示,严格执法和严格追责都只是手段,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保护耕地红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短评

建设美丽乡村,坚守“底线”是根本

对如今农村普遍的现象,有人感慨“只见新房,不见新村”。一边是越来越多的耕地被随意侵占,滥用成宅基地,另一边却是由诸多危房、旧房构成的空心村,“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等乱象丛生,农村住房大量闲置、废弃宅基地一直处于沉睡状态,从形象上影响了乡容乡貌,从发展上制约了产业的导入,从根本上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然而,要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美丽乡村建设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美丽乡村是小康社会在农村的凝练概括和形象表达。乡村之美从何而来?加强和规范宅基地的管理,及时刹住农村违规建房乱象首当其冲。

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在此背景下,今年我市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目的是为了遏制宅基地违法乱象,守住“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权益不受损”这条底线。

不难看出,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正是守住“底线”最强有力的举措。《通知》的出台既能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又为农村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的强大的保障。所以,强化宅基地审批、执法管控力度,守好“底线”,就守住了农民的利益,守住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守住了城乡联动互补的发展格局,为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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