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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243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城区、园区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请将此款收入列入2023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名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35080000029)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你区在收到资金后,应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绩效管理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各地应对农村脱贫户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解决,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确保脱贫户住房安全应保尽保。要科学合理设定补助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因地制宜推广各类适宜农房技术方法和住房保障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有条件的地区,鼓励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降低建筑能耗。
五、各地财政、住建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64号)要求,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补助资金公开制度,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附件: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
金额(万元) |
备注 |
湘潭市本级及所辖区合计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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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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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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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经开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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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