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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中央补助的通知

潭财社1号

湘潭市财政局 cz.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1-30 11:20
市直相关单位,各城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的通知》(湘财预〔2023〕29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    万元,包括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项目。
   上述指标收入请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功能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支出请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经费支出请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该项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专款专用,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疾控局要求,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分配表    
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  日

附件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金额
(万元)

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

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

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政府经济科目编码

备注

市本级及所辖区小计

248.00

158.0

20.0

70.0

湘潭市本级

145.00

100.0

10.0

35.0

505

市疾控中心

110.00

100.0

10.0

505

市卫监局

35.00

35.0

505

雨湖区

34.00

29.0

5.0

505

岳塘区

69.00

29.0

5.0

35.0

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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