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计划生育服务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40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城区2024年计划生育服务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万元。收入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绩效管理目标将随后下达,各地要对照绩效管理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下达2024年计划生育服务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下达2024年计划生育服务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
合 计 |
中央补助资金 |
省级补助资金 |
备 注 |
||||
小计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计划生育家庭 特别扶助 |
小计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计划生育 家庭特别 扶助 |
|||
城市两区合计 |
2085.20 |
1585.2 |
409.9 |
1175.3 |
500 |
109.3 |
390.7 |
|
雨湖区 |
1086.80 |
827.3 |
241.6 |
585.7 |
259.5 |
64.4 |
195.1 |
|
岳塘区 |
998.40 |
757.9 |
168.3 |
589.6 |
240.5 |
44.9 |
19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