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提高预算执行进度,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405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中央、省和市级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万元,收入请列 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预算支出分类科目列 505“对事业单位的经常性补助”。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绩效目标表将由省卫生健康委随后下达,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同时请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附件: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省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
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省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单位 |
常住人口(万) |
中央补助 |
省级补助 |
市级补助 |
合计 |
备注 |
市本级及所辖区小计 |
110.35 |
5564.22 |
1414.4 |
589.27 |
7567.89 |
备注:中央和省级资金均按人均进行分配。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潭政办发〔2020〕10 号)文件,雨湖区、岳塘区市级补助资金按89元/人的50%进行预拨即89*0.4*0.6*0.5*0.5=5.34元/人:雨湖区市级补助=61.89*5.34=330.49;岳塘区市级补助=48.46*5.34=258.78。 |
雨湖区 |
61.89 |
3110.9 |
793.3 |
330.49 |
4234.69 |
|
岳塘区 |
48.46 |
2453.32 |
621.1 |
258.78 |
333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