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残疾人“两项贴”2023年结算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9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省级结算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 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2023年省级补助结算资金按每人80元/月的省级指导标准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湘政办发〔2019〕16号)确定的省级负担比例结算,超出80元部分由各地自行负担。
三、各地要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和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管理,不得随意扩大补助范围,自行扩大范围所需补助资金由各地自行负担。残疾人两项补贴要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并在系统中分别选择“困残生活”和“残疾护补”标识,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能够完整准确在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系统中体现。
四、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履行兜底保障责任,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标准按时发放到位。
附件:残疾人“两项补贴”2023年省级结算资金分配表
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
残疾人“两项补贴”2023年省级结算资金
分配表
地区 |
2023年省级结算资金 (万元) |
备注 |
市本级及所辖区 合计 |
106.29 |
|
雨湖区 |
65.78 |
含湘潭经开区 |
岳塘区 |
40.51 |
含湘潭高新区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湘潭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