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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第二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83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 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收入请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残疾人康复资金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104“残疾人康复”;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名称: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45110010020)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你单位在收到资金后,应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7〕9号)要求,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16〕10号)要求,各地绩效目标表将由省残联另行下发,请按照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2024年中央第二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
共预算资金)分配表
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18日
附件
2024年中央第二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合计 |
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 |
湘潭市市本级及 所辖区合计 |
14.5 |
14.5 |
雨湖区 |
9.9 |
9.9 |
岳塘区 |
4.6 |
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