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财政改革与发展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既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指导我市财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对做好未来五年我市财政工作,实现财政改革与发展预期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三五”时期湘潭市财政发展与改革情况回顾
“十三五”时期,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多重考验和挑战的五年。五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较好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这五年,是湘潭财政收入增长较为困难的五年,受经济增长放缓和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入总体呈现出“高开低走”的态势。2020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56亿元,比2015年(173.92亿元)增长14%,“十三五”时期的年均增速达2.68%,总量低于“十三五”规划目标56.68亿元,年均增速低于计划目标6.32个百分点。从支出规模来看,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3.40亿元,比2015年(231.14亿元)增长26.94%,“十三五”时期的年均增速达到4.89%,总量低于“十三五”规划目标43.94亿元,年均增速低于计划目标4.11个百分点。
(一)着力夯实财源基础,推动经济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是努力增强财政实力。面对严峻的增收形势,建立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督导与月调度、季分析机制,加快推进湘潭市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配合税务部门加快欠税清缴、堵塞征管漏洞。2020年,全市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158.39亿元,比2015年增长(114.73亿元),年均增长6.67%;全口径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79.77%,比2015年增加13.8个百分点。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五年来,共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32.14亿元、一般债券资金55.7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67.07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绿心保护、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推进融资平台注资税费、对外借款和历史遗留问题清理,五年来,全市共计清理欠缴税费及收回列支资金20.17亿元。
二是稳定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开展纳税评估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为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出台促进实体经济上规模、培育千亿产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奖励政策20份,五年来兑现奖励资金5291万元。强化财政金融联动,通过设立中小微企业过桥资金、中小微企业缓释基金、做大融资担保规模、推动企业上市“蝶变计划”等手段,五年来累计为市本级260余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滚动使用达31.46亿元,实现企业担保贷款总额 68.33亿元,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推动产业转型和科技创新。以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引领为主攻方向,围绕“一谷三城”、“三大千亿产业”建设,五年来,市本级累计投入5.1亿元,设立“智造谷”等多支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新兴产业的引导和扶持;共向上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改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服务体系等项目470个,累计获得上级专项资金5.09亿元。出台支持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财政扶持政策,累计采用前资助后补助的方式安排市级科技专项资金1.68亿元,支持我市科技创新发展,我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占gdp比重达到2.3%。大力支持推动招商引资、全域旅游和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舍弗勒、桑顿、京东、阿里巴巴等一大批产业项目进驻湘潭。积极配合推进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对我市的项目投资和政策贷款支持,投资支持资金总额达2亿美元。
(二)着力攻坚三大战役,加快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
一是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五年来,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共计拨付扶贫资金5.66亿元,通过精准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消费扶贫、兜底保障扶贫等脱贫攻坚工程,我市59个省定贫困村全部“摘帽”,35900户成功脱贫,年人均收入从14092元/年增加到21166元/年。同时,出台扶贫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了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以及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等各环节的资金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网络监控平台的优势,有序推进扶贫资金线上动态监控,确保扶贫资金运转高效和落地到位。
二是坚决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争取地方政府债券579.16亿元,市本级343.18亿元,为全市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注入资金活水。按照“五个精准、五个一批”的思路,在全省率先实施债务平滑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到期债务,力保资金不断链。积极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产业集团和交发集团成功转型,市级平台公司由3家减少到1家。通过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群策群力,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稳定可控,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是持续发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五年来,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共计拨付生态环境保护资金29.12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年均投入资金达3亿元以上,主要用于土地、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支持锰矿地区综合整治、湖南惠天然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场地综合治理和竹埠港老工业区污染治理项目。助力绿色环保出行,投入各类资金5.95亿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公交企业交通运营补贴和公共自行车运营维护。我市成功创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亿元;每年安排污水处理费2亿余元,用于城市污水处理。累计安排城维资金12.87亿元,支持城市垃圾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进我市“数字城管”建设以及园林绿化、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维修维护。
(三)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有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支农惠农力度,补齐“三农”工作短板,在“省管县”财政体制下,累计投入“三农”资金23.45亿元,有力推动了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支持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市本级累计争取和拨付资金7.51亿元,扶持特色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田园综合体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在全省率先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累计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资金4.6亿元,支持梅林桥、东郊、银田等10个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发展,时任省委书记杜家毫对此批示“要在全省推广梅林桥现代农业示范园整合涉农资金做法”。
二是努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全市累计争取并投入资金12.69亿元,支持县乡道、水利、人饮安全和“十大特色小镇”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和集中连村建设资金4.88亿元,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发展,农村环境面貌大幅改善。
三是不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制定出台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累计拨付各类政策性农业生产保险补贴4.57亿元,进一步提高农民抗风险能力。通过落实社保、医疗等各类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其中,拨付农村低保资金6.65亿元,全面提高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保障的标准。
(四)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财政收入管理进一步科学有序。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税制改革部署,认真抓好“营改增”工作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落地实施,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对锰矿、白云石、砂石等重点行业实施新的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减税清费政策。我市取消和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4项,取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2项,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5项,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加强和规范税收及非税执收入库管理,着力治理影响公平竞争的税费返还、税费减免缓交以及低价供地等行为,没有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透明。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全市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率达100%。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从2016年起,将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水利建设基金等10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将政府性基金中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由5家增加到9家,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75%,预算综合统筹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首次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四项险种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修订出台《湘潭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取消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费等专项资金与收入挂钩机制。强化资金的统筹安排和集中使用,市本级整合农业产业引导专项资金、水资源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农村环境整治、绿心生态补偿、国土整治专项等13项涉农资金,用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结合市直预算单位实有资金管理改革,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挂钩机制,2016年以来,市直消化或收回财政暂付性款项16.84亿元,收回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5582万元。
三是财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明晰。按照中央、省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部署和要求,调整完善全市财政体制机制,分类有序推进水利、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合理划分市与城区支出比例。将我市城区社会保障、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重新划分,由原来的市与区各自负担50%,调整到市级负担55%,区级负担45%,进一步减轻区级财政压力。出台支持园区产业发展、配套市级奖励资金、实行财政激励机制、加大债券资金支持、支持园区化债工作等财政五条措施,推动园区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市与园区税收超基数激励政策,并逐步向城区、县域扩面,不断优化市级财政运行体制。深入推进“县级财政规范管理三年提升行动”,在湘潭县试点基础上将预算合规性审查试点拓广至其他区县。
四是财政资金运行进一步提速高效。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我市先后围绕过“紧日子”、增收节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等出台10余份政策文件,切实把牢支出关口。截至2020年,市直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分别较2015年下降20.19%和14.3%。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初步构建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市所有预算单位、超过30万的项目性专项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所有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以及超过30万的项目性专项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市本级、湘潭县、岳塘区、九华经开区、高新区实现“四本预算”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切实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制定财政资金借款清收计划,建立库款管理、暂付款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协调联动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 监督”,出台我市民生资金项目公开目录。加快“电子财政”项目建设,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逐步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市直基本实现非税票据电子化。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启动“1 4”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编制并建立向市人大常委会资产报告制度。在全省率先完成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全市245家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全面建立。有序推进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持续抓好政府投资项目和采购资金监管,五年来,市本级累计核减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金额18.37亿元,资金审减率平均达18.1%;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5.29亿元,资金节约率平均达3.85%。大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清理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废止1件,失效4件;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财政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五)聚焦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进百姓福祉。
一是大力扶持就业创业。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重点,大力扶持就业创业。五年来,全市共投入各类就业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创业就业补贴共计21.22亿元,城镇新增就业27.69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2017-2019年,就业工作连续三年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工作考核通报表彰奖励。
二是倾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五年来,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投入累计达158.18亿元,其中累计争取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和上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8.5亿元,新建和实施岳塘区湖湘学校、九华雅礼中学、雨湖益智建元中学等教育重点项目,湘钢一中教育集团十二中校区扩容改造项目,有力缓解了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和发展不平衡问题。同时,重点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义务教育标准学校建设、中小学校教室灯光提质改造等教育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改善优化了办学就学环境。
三是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连续五年提高企业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养老金566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到月人均103元。全面提升救助水平,五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21.07亿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从2016年的420元/人/月提升至目前的500元/人/月;累计发放社会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残儿童、流浪人员和失能老人救助资金共计4.98亿元,实施救助人数达47万余人次。
四是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城乡居民医保全面整合,将生育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现“政策、待遇、信息、流程等”六统一。全面实施大病保险政策,年度支付限额由20万元调整为目前的30万元。全市累计拨付财政补贴53.65亿元,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年提升至2020年的550元/年。实施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已完成17个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预防接种与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28个“空白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全市先后筹措并投入卫生实事资金1.9亿元,建设完成妇幼保健院项目、长株潭血液中心采供血平台项目,顺利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验收,切实推进“智慧医疗健康”建设,争取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国家慢病中心“创新基地”和“临床基地”落户湘潭。
五是大力支持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五年来,全市共完成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46亿元,支持推动公共文化馆数字文化建设、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设备配送、城乡文化广场和体育健身设施等实事项目建设;继续推进“绿色网吧”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湘潭)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积极开展碧泉讲坛、广场公益电影放映、欢乐潇湘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惠民活动。
六是加快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五年来,全市拨付社区运转经费3.57亿元,平均运转经费从2016年的19.35万元提高到2020年的47.1万元,切实解决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区服务需求问题。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2016年以来,市本级财政累计争取并投入资金6.69亿元,带动全市各类棚改完成直接投资223亿元,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34174套,解决了10余万人“出棚进楼”的住房困难问题。“十三五”期间,先后投入建设资金6亿元,建成6个福利中心以及中南地区体量最大的医养结合项目“老年康复楼”,建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55个、村级养老服务设施428个,改扩建敬老院61所。目前,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7.3张,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七是全力助力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新冠疫情发生后,全市财政共筹集调度各级资金3.5亿元,用于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着力稳市场、稳就业、稳定金融服务。对防疫资金保障执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在预算安排、指标下达、计划审批、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工作流程启动绿色通道。同时,坚决兜住“三保”支出底线,争取调度各级资金全力保障“三保”支出,没有出现“三保”支出断链情况。2020年,全市及市本级“三保”支出分别达到170亿元、63.53亿元。
五年来,湘潭市财政运行稳中向好,财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也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一是通过产业转型、科技创新、园区带动等方式,补齐发展短板,推动经济财政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收入管理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积极融入“互联网 ”、大数据技术,打造智慧财政,提升财政效率;三是坚持以民为本,通过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生态环境、健全科教文卫保障体系,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四是树立底线思维,加强债务风险管理与财政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统筹应急资金管理,确保财政稳健运行。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财政刚性支出规模大;财税收入源泉受限,税源结构以湘钢为一枝独秀,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财政改革创新进入攻坚阶段,要啃的“硬骨头”还不少;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压力没有明显缓和,财政可持续性面临挑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在十四五时期采取科学手段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四五”时期湘潭市财政发展与改革面临的新形势
(一)“十四五”时期湘潭市财政发展的机遇
第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重塑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复苏举措进一步推动建设开放型经济的空间,为湘潭市财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方面,经济全球化趋势和贸易自由化趋势,为湘潭外贸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经济优化升级交汇融合,“一带一路”倡议、新基建布局战略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为湘潭产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另一方面,国内经济恢复速度较快,经济增长潜力巨大,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格局迎来重大变革,城乡居民消费结构调整升级,将进一步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
第二,党中央实施一系列新的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区域高质量发展和新基建区域布局等重大举措,为湘潭市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提供了契机。湘潭市作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域和湖南“一带一部”东部大通道的核心枢纽,随着 “三高四新”战略的深入实施,长株潭一体化的加速推进,为湘潭经济加速提质和跨越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第三,宏观财税金融环境为湘潭市财政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和灵活适度的货币政策,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加强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有利于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并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为湘潭市财政经济稳中有进营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也为我市提供了争取政策和资金的源泉,有利于缓解湘潭市经济财政压力。
第四,“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为“十四五”期间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从宏观环境看,精准扶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圆满收官,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为财政经济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从全市发展看,“十三五”时期,湘潭经济实现跨越发展,总量实现新突破,gdp由2015年的1633.07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2343.15亿元,年均增长7.49%。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态势良好。财政总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分别增长4.79%、13.94%、11.18%。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财政基础更为坚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进,城市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城市影响力显著提升,成功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这些都为“十四五”我市财政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四五”时期湘潭市财政发展面临的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国际环境来看,新冠疫情给全球带来的负面影响还将持续,全球经济复苏任重道远。美元贬值趋势明显,人民币国际化趋势进程加快,美国与多国存在贸易摩擦与战略博弈加剧,全球治理体系有待重塑,金融危机以来的世界格局将出现新的变迁。我国企业出口压力增大,经济发展对外贸的依存度不断下降。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能源需求、资源安全、卫生环境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国际环境日趋复杂,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全球价值链竞争处于白热化状态。国际形势动荡变革,逆风逆水的外部环境导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因非经济因素面临更大的冲击。“十四五”期间,湘潭市要加快融入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化危为机,充分把握自身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全球资源与市场,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国内环境来看,区域发展战略亟需得到强化,尽快推动一带一路,加强区域协同、实现资源共享、打破行业壁垒成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企业税负压力较大,市场主体发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亟待解决,新发展理念促使财政投入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民生改善需求进一步增大,财政分配必须突出公共性、公平性,更多民生普惠工程得到重视。经济发展仍处于新常态,企业创新动力需进一步提高,数字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有待进一步推动,“新基建”战略布局对产业转型提出新的要求。人口老龄化从阶段性减速到重新提速将带来的养老保险资金缺口不断膨胀,隐性债务不确定性加剧潜在的债务风险。生态环境形势仍然严峻,经济绿色发展能力不足,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不容忽视,生态治理和监管基础薄弱。生态保护财政投入不足和效率不高并存,支出压力较大。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产业转型倒逼我市思考如何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内陆开放发展的新高地,提升综合比较优势。
从湘潭本市来看,大规模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效应在全市持续释放,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为湘钢,增长空间有限,新兴财源培育成长较慢,财政增收动力不强,产业链培育有待加快,地方收入增长乏力,产业税收贡献总体偏少,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较低。非税收入占比较高的结构失衡问题仍然较为严峻,财政收入结构欠佳。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刚性支出规模大、范围广,社保基金监管难度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加速推进长株潭一体化进程中,与长沙、株洲存在产业竞争,存在人才和资源被虹吸的现象。在坚持湘潭北进,积极对接长沙的背景下,湘潭必须思考如何留住和吸引优质资源,与长沙、株洲形成优势互补、融合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
三、“十四五”时期湘潭市财政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现代化财政制度,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强化财政担当,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奋斗目标
1.财政收入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力争年均增长速度达5.4%,预计到2025年收入规模超过260亿元,财政收入质量及全省排名力争到2025年得到持续改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稳步提升。力争到2025年,非税占比控制在30%以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达到7%。建立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收入规模与质量改善、财政增收与增支同步的财政收入管理制度。
2.财政支出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力争年均增长速度达4.8%,预计到2025年支出规模达到380亿元。优化支出分配结构,继续强化对“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管控,处理好经济建设、民生改善、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民生改善,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建立供给有力、重点突出、稳步提标、统筹发展的民生支出保障制度。充分发挥财政在促进经济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正常运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保障功能和作用。
3.财政改革目标
构建财政事权清晰、服务社会公共需要、管理科学规范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推进收入管理、预算管理、体制管理、资金管理四大领域改革,优化税源结构,使财政收入形成稳定增长机制,资金管理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收入管理改革和体制管理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力争2025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
四、“十四五”时期湘潭市财政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培育新发展动力,打造“主动发展型”财政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主动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努力释放发展动能,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竞争力,更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大力实施财源建设工程
加力培植财源,提升我市全口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逐步缩小与周边地区和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一是加强重大项目和重点税源管理。明确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推动“六个湘潭”建设,“四区一地”建设,“一六二”工程建设。培育壮大一批产业链“链主”企业,加大招引总部经济和重点项目力度,培育新兴财源和后续财源。做好财政支持重点产业链、先进制造业、优势供应链、现代服务业,争取农业企业、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等服务业龙头企业带动关联核心配套零部件企业来潭落地。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各县市区、园区参股和吸引银行等社会资本,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符合湘潭相关产业发展方向的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在潭设立总部,提升金融机构财税贡献。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税收管理,推进重点税源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全面推动招商引资。大力支持推动招商引资、全域旅游和新兴产业项目建设,把提高招商质量作为财政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力。推广招商引资“双向约束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跟踪动态评估及奖惩机制。积极打造重点产业链,发展特色农业,通过湖南特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平台、湖南乡村振兴创业园等平台建设,争取更多农业企业入潭。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围绕“湘潭·中国制造谷”建设,加快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更多制造业企业入潭。统筹完善现代服务业,加快十八总商业街、昭山恒大颐养社区、步步高新天地、迪润冷链物流等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争取更多红色旅游、大健康、商贸物流等服务业入潭。重点提升优势供应链,通过开展强链延链补链工作,健全产业链工作机制,继续实施供应链替代计划。三是激励县市区培育壮大财源。加强政策激励,积极对接省政府税收增量奖励政策,市本级配套奖励资金,并在分配新增债券和产业类专项资金给予倾斜,着力培育壮大财源。积极对接省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县市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四是建立政策资金与税收贡献挂钩机制。实行产业政策与税收挂钩,贯彻实施“以财税看发展、量贡献以支持”理念,将税收贡献植入产业政策制定全过程。优化现有产业政策,围绕全市重大战略部署,清理规范财政奖补政策,避免无序竞争。以税收贡献为重要指标,对现代农业、现代服务、制造强市、科技创新、文化旅游等产业类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实行产业类专项资金与税收挂钩。以税收规模、增幅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为主要依据,产业主管部门在分配项目和企业补助资金时,实行资金分配与税收挂钩。建立以亩均税收等指标为主的精准考核体系,加强对园区亩均税收考核。五是提升涉税部门治税效能。充分发挥产业质量引导基金和智造谷基金等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加强对产业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和跟踪问效。建立企业纳税贡献“白名单”,引导加大对“白名单”企业的金融支持。补齐税收短板,提升征管效能,降低征纳成本,提升财源税收治理能力,加大涉税执法力度,提升金融机构财税贡献。加强预警分析和协税护税,堵塞税费征管漏洞。
2.系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全力补齐产业短板。加强财政政策和奖金保障力度,实施重点企业补链延链计划,补齐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短板。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坚持以产业链的方式推进新兴工业优势产业链发展,促进卡脖子产业取得突破。集聚发展智能装备制造业,构建“智能技术 智能装备 智能服务”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加快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软件、传感器等项目建设,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二是推动园区产业发展。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园区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大力支持园区产业建设。支持园区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强我市园区与国内发达园区合作共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着力引导和优化园区布局,加快建设“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基地—产业社区”三级产业空间布局体系。三是用好产业专项基金。充分发挥财政对全市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继续推进 “三大千亿产业”建设,通过“智造谷”等多支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新兴产业的引导和扶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积极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改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服务体系等项目,大力争取基金支持。通过无偿补助、贷款贴息、奖励补贴等方式用好产业类专项资金。
3.积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互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落实昭山绿心生态补偿机制,构建以昭山为轴心的长株潭“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格局。支持完善城乡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机制,构筑城乡区域环境治理和修复安全体系。二是全面消除城乡融合壁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通过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人才和资本要素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有序利用农村闲置土地和农业用房,重点发展乡村旅游业,不断缓解城乡人地矛盾。加快城乡统筹一体化建设,发挥市场在城乡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缩小城乡“数字鸿沟”。高效发展现代都市农业,通过工业化引领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三是打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优化城市维护费用支出结构,助力城市更新,通过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支持配套完善的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加快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产业培育设施等建设,实现以经济发展带动社会文化发展的生态宜居宜业新湘潭。发挥产业支撑带动作用,提升湘钢、吉利等重点产业和骨干企业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整体提升湘潭城市价值。规范市场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夯实乡村经济根基。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精细农业和高效农业,保障重点农产品有效供给。助推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发展行动,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进一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制度,强化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财政倾斜力度,完善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二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大财政支持农村改革力度,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多层次保险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三农”领域。支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土地资源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支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建设。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强化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三是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支持推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助推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支持数字乡村发展重点工程。优先发展乡村教育事业,提升乡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乡村医疗条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城乡医疗联动机制。统筹城乡基本养老保障,建立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四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构建完善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继续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完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等政策,推动加大生猪调出地区奖励力度,推进生猪产业与金融保险工具的有机结合。建立农产品价格保障机制,鼓励农民发展家庭农场,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通过农村土地确权、各类产权流转、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落实征地补偿政策等,扩大农民财产性收入。
5.力促绿色发展提升实效
一是建立健全防污财政支持机制。统筹预算内基建和污染防治类专项资金,积极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筹建,适当扩大县市园区的资金分配使用自主权,推广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促进我市绿色产业发展。合理使用和推动ppp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等领域,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系。建立健全财政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多元化投入的稳定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资金保障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形成全覆盖、多方位、规范化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支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助推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支持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加强长株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湿地、基本农田、森林资源等生态空间保护和生态系统修复。支持村庄争创美丽乡村示范村,努力打造“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乡村新格局。支持发展红色旅游、特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三是支持健全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继续实施餐厨垃圾应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快湘潭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推进土壤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支持建立区域pm2.5、湘江水质、集中式饮用水质、水土保持等一体化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完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二) 瞄准新发展战略,打造“现代高效型”财政
围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目标,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切实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1.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优化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统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宏观调控、行业发展等因素开展财政预算。全面梳理各级财政支出的政策依据,依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次序,推进零基预算编制。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与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相衔接。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为促进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等提供支持。建立健全预算资金管理的标准化与信息化体系,以标准化、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优化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建立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要及时清理退出。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收入方面重点关注收入结构、征收效率和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支出方面重点关注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三是强化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建立采购项目“双随机—公开”的检查机制,强化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创新政府采购模式,探索推行用供应商增信替代保证金,由银行、担保机构将供应商的信用或资产转化为投标(响应)和履约保证金,减少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占用。探索电子化政府采购模式,在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建设电子化采购平台、健全供应商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等方面组合发力,改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四是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透明。完善财政信息公开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明确财政信息公开的标准规范和全责关系,规范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着力加大项目经费支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信息公开范围,逐步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和收费目录网上公开。
2.推进税收及非税配套改革
一是健全税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省关于税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做好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逐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并稳步下放地方改革和房地产税等税制改革的准备工作和配套措施。研究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二是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落实国家税制改革要求,厘清税费征管职责,加强地方税源建设,加大涉税执法力度,健全税收保障体系,堵塞税费征管漏洞。建立健全支撑“互联网 ”与信息治税、大数据管税的机制,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针对税负率明显偏低的行业、税收异动较大的企业,进行微观风险评估,防范税收流失。强化涉税部门协同配合,降低征收成本。提升财源税收治理合力,补齐税收管理短板。综合我市财政承受能力和助力企业纾困政策需要,精准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三是推动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建设。着力解决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等问题,重点监测跟进行业非税征管环节,规范非税收入来源,全力保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夯实财税增收基础,增强非税收入发展后劲。严格公共停车场和停车位、户外广告和新能源供能运用等项目的特许经营使用权收入,以及其他利用政府资源(资产)产生的收入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公共资源配置统筹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益预算管理机制。
3.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加大财政支出统筹力度。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确保财政量入为出。加强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的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落实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收定支,有保有压,突出原则,严格执行,最大限度压减非必要、非亟需的开支,调整效率低下、效益不明显的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经费。加大财政各类资源的统筹力度,拓宽财政“三保”支出和化债资金来源。二是推进权责划分体系改革。厘清市场与政府的关系,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责任的边界与内容,明晰财政支出责任和保障范围,引导市场和社会发挥更大作用。根据中央与省级要求,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在涉及生产要素全国或全省流动以及市场统一等事务方面,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出。强化湘潭市本级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地方优先的原则,将涉及县、乡镇、村集体等区域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事务明确为地方财政事权。三是完善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财力协调、区域协调的上下级财政关系,逐步减少并规范市与城区(园区)的共同财政事权,制定并适时调整不同级政府共同财政事权的标准,推动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合理界定市本级与下级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在预算执行环节全面向业务主管部门放权,向区、县财政部门放权,推动各级政府形成稳定的财政关系。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坚决划定并严格守住“六条红线”,完善健全“四项机制”,保证财政健康平稳运行。
4.增强资金配置效率
一是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加大涉农资金、食品药品安全资金的整合力度,综合运用减税降费、引导基金、专项基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优惠利率、融资租赁等手段,打好财政组合拳,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避免资金重复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年度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将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落实到具体项目,提高政策和规划的可实施性。二是完善财政资金分配环节中的竞争性机制。坚持量入为出、客观公平、奖优罚劣、激励竞争的原则,着力治理影响公平竞争的税费返还、税费减免缓交以及低价供地等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规范非税执收及入库管理,确保均衡入库。探索推行用供应商征信替代保证金,由银行、担保机构将供应商的信用或资产转化为投标(响应)和履约保证金,减少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占用,降低交易成本。三是完善财政金融联动机制。积极落实上级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推动本市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联动,强化财税政策激励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落实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对县市和园区进行重点奖补倾斜,资金通过县市和园区通过风险补偿、保险、贴息等手段,吸引信贷等金融资源加大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在潭设立总部,提升金融机构财税贡献。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以民为本型”财政
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牢固树立财政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三保”支出的底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集中财力办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社会保障和更优惠的公共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质。
1.支持减负稳岗就业
一是积极坚持减负工作。落实稳定实体经济发展的财税减免政策,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及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落实高新技术行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的各项财税减免政策,通过税收激励科技创新和研发投资,实现技术进步。二是全力开展稳岗工作。深入贯彻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对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发放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稳岗纾困政策,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加大对企业稳岗举措的财政扶持力度,引导资金流向受政策性影响大、有需求的科技行业。强化财政支持,引导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和跨界创新平台,助推建立基于产业链的不同区域、不同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促进就业岗位跨区域、跨领域流转。三是完善就业保障制度。把因疫情和患病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通过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岗位补贴、见习补贴、实训补贴和社保补贴,推动以工代训和校企合作深入开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广泛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实和完善就业创业的扶持和奖补政策,加大对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核心关键技术人员、科技人员、高素质人才的政策奖励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就业工作。通过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发放就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服务体系,培养壮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2.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金待遇,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支持加大开展社会保险扩面执法专项行动的力度,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待遇与缴费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正常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二是健全社会救助福利体系。构建以基本社会救助、专项救助、极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资金分摊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社会救助支持政策,保障社会救助福利资金。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做好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众和退休人员的重点保障工作,继续巩固扶贫脱贫攻坚成果。三是建立合理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稳妥实施棚户区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持续提升公租房保障能力。完善投资、信贷、土地、税费等支持政策,通过新建改建、政府购置等多种渠道筹集房源。支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探索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3.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因素,逐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增加保障项目,提高保障质量。二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要求,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推动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标准化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对于一般性转移支付,完善稳定增长机制,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尤其是重点增加老少边穷地方的转移支付,实现促进区域间财力均衡。对于专项转移支付,进一步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重在保证专项转移支付的专用性与专效性。
4.支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支持医卫部门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医联体、医共体试点工作,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实现医疗资源合理化、均等化。支持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层公共卫生治理联防联控体系、生育服务体系、医养康养体系“七大体系”建设。
5.支持教育强市建设
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国家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投入,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确保做到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建立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健全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教育资金重点向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全面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助推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启动教育信息化2.0工程,加快建成“潭教云”,创建“智慧教育示范区”,实施农村网络联校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健全产教融合的办学体制机制,完善湘潭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助力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全力支持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驻潭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本地普通院校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依托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支持推进全市特殊教育品牌化发展。支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建设教育治理主体多元化机制,推进教育法治体系建设。
6.支持文化湘潭建设
支持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支持做优本土特色文化产业,助推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指导文化企业全力向上争取有关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等行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将上级政策红利及时传导到位。依法落实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和企业的减免缓缴税费政策,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等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的文旅消费加快复苏。弘扬拥军爱民优良传统,全力支持国防和驻潭部队建设,加强部队备战训练服务保障,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传承红色文化基因,支持体现“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特色的红色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配合推进湘潭市县两级国有文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7.支持平安湘潭建设
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湘潭法治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体系。支持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治理新试点。加强现代化科技和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打造智能化治理新模式。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好驻潭部队的经费保障与管理工作。支持实施城市安全综合治理工程,推动安全生产与监督,强化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防范化解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维护地方良好的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8.支持应急管理建设
一是完善财政应急管理政策体系。全面加强湘潭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来构建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提升危机下重要物资的快速调配运输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合作,推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二是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应用。支持实施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推进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运用智能化技术建立应对突发事件联合作战的信息化平台,强化应急基础信息资源汇聚、现场信息获取、灾情研判等能力,以信息化推进我市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从事中应急管理转向事前预防预警管理。三是完善财政应急资金管理。研究设立应急管理专项基金,在市财政预算中按一定比例拨付,逐步引入国际国内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私人资本。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经费预算支出框架,加大预防性投入,适时调整预备费提取比例。确保应急资金和社保基金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地方良好的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健全征用补偿规范,完善财产返还程序。
(四)把握新发展要求,打造“闭环管理型”财政
对标解决财政管理改革中的盲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加强财政收支分配活动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促使依法理财落地生根。加快财审联动,完善债务管理手段,增强财政资金的抗风险及调控处置能力,不断夯实财政发展基础。
1.深化财政基础管理改革
一是完善财政法治配套体系。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国家、省财政立法调研等各项工作基础上,狠抓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市配套制度体系。严格预算管理程序,规范预算审批行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发布监督,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审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等执法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明确执法责任,加快建立和形成一切按制度管理、按规定办理、按程序操作的财政运行机制;加强财政干部法制宣传和培训,全面提高财政执法水平。二是深化会计改革和内控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会计人员诚信管理制度体系,加大对财务会计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有效提高财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积极探索政府会计改革与内控建设工作协同推进的方式和途径,持续推进单位内控建设,促进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内控水平的不断提升。继续加强部门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巡察的检查监督作用,强化内控建设监督机制。三是持续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运行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推进网上办理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审核,研究探索采用一揽子审批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财政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结合电子卖场建设工作,研究构建大数据监管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预警等技术手段,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优化财政服务。
2.建立完善财政资金风险预警体系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明确财政资金存放机构,建立健全存放商业银行廉政承诺书制度,严格资金存放手续,完善财政资金存放形式,确保资金在存放过程中的安全。严格落实资金对口管理业务科室与国库对账制,财政与银行对账制,财政与预算单位对账制,避免资金使用错误和数字误差,确保财政资金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严格实行会计和出纳分设,坚决杜绝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挪用、套取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做好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新宝gg创造奇迹在线登录的技术支持,有关信息数据做好备份,极力避免网络风险,确保财政资金数据安全。二是创新财政监督模式。着手成立财政资金内部监督检查委员会,制定内部监督范围和时间计划,明确财政资金重点监查范围全面监查范围,每半年开展财政资金重点监查工作,每一年开展财政资金全面监查工作。探索专项转移支付监管方式,强化专项转移支付事前预算评审监管,动态监控预算执行,优化专项转移支付体系。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绩效评价标准,结合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三是加快财审联动建设。加强财政、审计的协同联动建设,加强项目库监督推进财政、审计部门政策协调。力推财审联动制度与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绩效管理方案与重点审计计划相结合,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同级审计相结合,完善财审协同联动体系。充分对接财政审计工作,建立指标共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抓的全方位协同联动机制,开展绩效前评估、项目库监督、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全过程协同联动链条,强化协同联动结果应用。
3.完善债务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规范举债融资机制。强化债务管理政策顶层设计,以促发展为重点,规范举债融资,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构建“防风险、促发展、建机制”三位一体的债务管理体系。以防风险为基础,筑牢风险底线,强化政府债券预算管理,严格政府债务限额控制,杜绝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严禁以企业债务、金融机构违规提供融资担保、配合政府变相举债等方式增加隐性债务。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促进隐性债务显性化。二是完善债券管理机制。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及配套融资工作,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效率,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的融资模式,积极转变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完善全生命周期债券资金以及ppp项目绩效管理机制,构建举债有度、偿债有方、管理有序、防控有力的债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债务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偿债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将所有政府投资资金都纳入预算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根据“积极落实十年化债方案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科学安排偿债计划,综合施策,全力化解到期债务风险。
4.推动“数字财政”建设
建立完善财政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既要充分保护已有投资,避免资金浪费,也要合理投入,重点保障财政核心业务系统一体化建设、财政信息系统集中化推进、财政大数据应用、财政云平台建设等工作。一是推进数字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智能化分析处理技术,加快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提高政府预算支出的数字化、信息化程度。构建财税数据实时分析与共享平台,探索优化税收数字化模式,全面推广电子发票。推广应用“非接触式”办税、“点即报”等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电子财政办公室。二是完善财政风险监控信息系统。扎实用好财税综合信息平台,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动态监控机制。利用国库集中支付等信息平台,加强库款运行分析和预警监控管理。发挥债务信息系统的作用,密切监控债务兑付风险点,严防违规融资举债行为。三是加强财政信息化机构融合共促。做好市本级与各乡县财政信息化机构的信息化归口管理职责,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理顺形成业务和技术分工协作、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业务部门主动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思维,更多支持和深度参与信息化工作,真正把信息化工作融入本职工作。技术部门强化用户思维,站位财政管理者角度谋划信息化工作,多从财政管理全局强化信息化设计、实现,整体提升信息化服务质效。
(五)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聚力担当型”财政
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财政系统自身建设,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努力打造财政特色党建品牌,以党建聚人心促发展。
1.加强财政系统政治建设
强化财政系统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深化对财政工作政治性的认识,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规范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质量。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定期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把政治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深化对财政工作政治性的认识,按照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要求,确保财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落地生根。
2.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职数限额内选好配强,定期组织干部轮岗交流,严格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编制限额内适时择优录用,通过公开招录(聘)、人才引进、公开遴选等方式,进一步充实财政干部队伍新生力量。二是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创新学习形式,不断强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适应干部需求,灵活开展集中培训;加强骨干培训,积极选派优秀人才参加省、市各种主体班学习。健全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三是稳步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湘潭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及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认真调查摸底,审核资格条件,严格政策规定。紧扣政策进行套转,确保应套尽套,不漏一人。严格程序推进晋升,结合职级职数设置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分期、分批、有序开展职级晋升,真正体现正确用人导向,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努力形成“干事有动力、晋升有通道、发展有空间”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我市财政工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提高服务质量。主动作为,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服务群众,改善服务态度,树立良好的财政服务形象。转变工作作风,善于动脑、勇于创新,拒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大力倡导高效快捷、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作风,增强财政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权,以优良作风推动产业改革发展。二是加强作风监督。重点对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巡察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执纪问责力度,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把纠正“四风”往深处抓、实处做。采取不定期抽查上下班等执行制度的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同志及时处理。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检查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到位。严格执纪力度。支持派驻纪检组依纪依法依规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三是突出重点环节检查。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环节,强化对关键节点和风险点的管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加大对财政扶贫资金、惠民利民政策等民生领域的监督执纪。加强对市委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开展违纪案件的检查工作。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强化“一案双查”。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运行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明确两个责任,层层抓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履责情况纪实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强化制度规范,严格权力监管。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监督,进一步强化财政干部履职尽责行为规范。认真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依据各科室、部门的岗位职责,凡涉及的廉洁风险点,加强防控措施的落实,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发生。把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利用湘潭市财政局新宝gg创造奇迹在线登录官网、办公楼信访举报箱、微信公众号,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三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每月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教育活动作为载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以及“899”规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教月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结合当前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制作廉政教育宣传专栏,观看廉政文化宣传片,开展廉政文化讲座等活动,营造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良好环境。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持“三个必谈”,同时开展好新提拔干部的廉政谈话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