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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财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湘潭市财政局 cz.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7-08-09 14:33

湘潭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较好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1-10月,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23.9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96亿元,增长7.79%。其中,市本级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68.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17亿元,增长11.64%。预计全年可完成财政总收入159.91亿元,比上年增长10.5%。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强化财税征管,全力推进财政五大改革,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一)抓财税征管,实现财政收入科学发展

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和政策性减收等多重压力带来的财政增收困难,全市财税部门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全力以赴抓收入、千方百计保增收。一是完善收入征管机制。建立湘潭市城区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及时传递和利用涉税信息,实现对税源的有效管理和防控税收风险。进一步严格依法依规征税、缴税、协税,强化税收征管,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不断完善对城区园区资金调度办法,设计科学合理的资金调度表测算表,加强对城区园区资金调度力度。二是推进税制改革。我市作为全省唯一的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城市,已全面完成经营性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为推进我市房地产制度改革奠定基础。进一步深化“营改增”改革,将铁路运输及邮政服务业、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精细化管理。以《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为契机,严把非税收入缓减免政策关,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治税规范征管秩序的通知》和《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已取消、停征、免征及降标收费项目执收情况专项稽查的通知》,对我市近几年取消、停征、免征或降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缓减免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加强土地出让、资产处置、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等收入的清欠和稽查工作,确保非税收入正常合理增长。四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非税收入减免缓、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等四个行政审批事项放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缩减30%以上。

(二)抓财源建设,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紧紧围绕全市各项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着力为企业松绑减负。积极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累计减免税费5.36亿元。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争取上级资金37.66亿元。其中,节能减排财政政策支持综合示范城市目前已获得项目资金3.5亿元;我市被确定为湖南唯一国家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成功纳入国家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城市;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成功入选省ppp改革试点项目;启动全国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争取上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争取廉租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1.19亿元;争取中心河流治理资金4580万元。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兑现实体经济和财源建设奖励资金3286万元,奖励重点纳税企业和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银行机构。市本级投入资金1亿元用于新型工业化及信息化、科技发展和企业改制。向上级争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9882万元。

(三)抓财政改革,促进财政事业稳步发展

立足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推动财政改革创新,提升履职能力和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全力推进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预决算公开。先后制定下发《湘潭市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抓好24家单位(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以及97项重大专项资金预决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启动2015年的预决算编制工作,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覆盖范围,由去年的3家扩大至8家单位。大力推动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并轨。

二是全力推进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拟定《湘潭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强化债务规模风险预警。合理初步确定各园区及平台公司的2014债务规模控制数。制定政府性债务问题整改方案。

三是全力推进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改革。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其整套工作制度流程。逐步建立起“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财政部门评价”三层次评价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面提质,全年将有176个评价对象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全部一级预算单位。筹建市本级中介库、专家库、监督指导队伍,初步建立起“两库一队伍”第三方管理力量。改革中的好做法得到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年7月在财政部举办的2014年县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上推介。

四是全力推进财政投资项目的预、结(决)算评审制度改革。出台《湘潭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明确财政投资评审职能、范围、程序以及工作方式。创新评审方式。通过政府购买社会中介服务的方式,选取12家造价咨询机构充实财政投资评审的力量。落实“三审制”。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推行预算、结算和决算的“三审制”。

五是全力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强化厉行节约制度建设。出台《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从经费审核、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信息报送等方面对因公临时出国作出明确规定。积极配合出台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出台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制度。建立一般性支出控制机制。按照“三公”经费在上年决算数基础上按20%比例进行压减的要求,切实将预算指标数压减到位。逐步建立重点民生支出保障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进城市区城乡低保一体化工作,社会保障城乡统筹迈出坚实一步。同时,着力创新民生工作手段。

(四)抓民生改善,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财政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全市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一是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投入资金7915万元用于公交行业改革,收购公交企业车辆295辆,公交线路15条;投入2800万元用于280台新能源公交车补贴;市本级财政按2000万元/年的标准实行公共交通及城乡一体化补助,形成“政府购买服务的公交补贴”长效机制。争取省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用于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拨付资金2.5亿元,用于保障向安居工程建设。安排每个失独家庭每人每月300元资金扶助。安排1.1亿元用于健身场所、游泳池建设。安排资金420万元用于30处文化体育广场和30个社区文化活动服务室建设。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对城市广场数字电影免费公益性放映。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105家“社区绿色网吧”的免费开放。二是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城市区农村低保a类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按城市低保a类对象每月42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和供养,我市城市区城乡一体化工作正式启动。扩大高龄老人津补贴发放对象范畴,对全市80-89岁的高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高龄补贴;对全市所有90-99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补贴。安排资金1190万元用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安排专项资金166.32万元,让城区共270个家庭每月享受五小时家政服务。三是加大就业扶持力度。累计拨付55.52万元用于当年度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四是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创建成功,获得财政部三年每年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全市预计投入3700万元用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以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首次自负段由300元降为100元。市级财政投入资金1644.76万元、1960.31万元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标。五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市本级安排教育经费2.15亿元,安排教育费附加支出1.7亿元。安排文化事业费3177.97万元,用于完善城市文化体育场馆建设。安排2014年春季学期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补助资金657.62万元,为27929名小学生,9439名中学生免除学杂费;安排2014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671.3万元;安排资金577.01万元为全市192302名农村学生及城市特困低保家庭子女发放了免费教科书。安排奖补资金970万元用于65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9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安排资金60万元用于农民工、城市低保家庭子女947人次校外兴趣班培训工作。同时,市本级安排城市维护建设资金3350万元。

(五)抓城乡统筹,推进一体化建设步伐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把支农惠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一是支持乡村医疗卫生室建设。市财政对县市51个村卫生室给予5万元/个的资金补助。市财政对全市41个乡镇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投入资金693.5万元用于支持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筹措资金1000万元用于蔬菜基地建设。争取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3000万元。三是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拨付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和双季稻补助资金2474.19万元。争取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795万元。开展特色农业试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积极争取湘莲、肉鸡和大棚蔬菜等特色农业保险596.41万元。全年争取土地综合治理、产业化经营等农业开发项目财政资金9900万元。

(六)抓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理,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逐步完善财政监督体系,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提高。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对市直单位进行财政收入监督、支出监督、会计监督及“小金库”检查等各类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促进各地各部门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二是推动会计工作。举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培训,出台市直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扎实做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1-10月,我市完成政府采购金额6.44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07亿元,资金节约率14.23%。支持我市“两型”产业发展,积极争取10余家本土企业生产的60余种产品入选我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1-10月,完成送审金额14亿元,审减金额2.34亿元,审减率16.84%。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拍租收入和资产处置收入296.96万元,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严控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清理超标超编车辆148台。

(七)抓干部队伍,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财政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局领导班子团结有序、共同推进财政事业良好的局面,使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得以有力贯彻落实。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财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科室(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牢筑拒腐防线。同时,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我局实行挂牌上岗制度。作出“四个一”服务承诺,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腔热忱办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全局干部职工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二、2015年工作计划

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形势,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按增长  %安排。市本级财政总收入按增长  %安排。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财政管理创新;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夯实财源税源发展后劲;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推进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的全面部署,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按照新《预算法》的指引,我们的目标是努力构建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一是逐步实现全口径预算编制。构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互补的现代预算体系,明确“四本”预算的收支范围。二是加快推进财政预决算全面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扩大预算公开范围。2015年,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要对财政转移支付的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三是加强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要积极探索财政存量资金运作模式,建立健全竞争性存款机制,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的积极性。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加快专项资金退出竞争性领域的步伐,建立项目库动态管理系统,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在未来较长的时间内,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降低债务风险,将是全市财政部门努力的目标。一是推进试编政府债务预算。在编制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础上,研究试编政府债务预算,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强化政府债务硬约束。二是科学分类管理债务。在准确核定当前我市债务存量的基础上,合理区分政府性债务与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合理区分政府债务中的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明确债务偿还责任、偿还主体以及偿还资金来源。三是全力争取未来发债份额。要进一步完善债务预警机制,对债务数据采取动态系统监控,确保我市在政府债务发行额度的获得不掉队。四是继续推进ppp试点工作。以将九华污水处理厂试点项目打造为全省典型示范项目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稳步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与运营。

3. 夯实财源税源。加强财税收入征管,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夯实财源税源基础,争取获得更多上级补助资金,增强自身财力和基本财力保障水平。一是加大财源建设建设力度。进一步发挥企业、金融机构及部门单位积极性,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财源建设的工作合力。积极落实2014年财源建设奖励政策。二是积极落实各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措施。加快财政性资金拨付进度,安排的产业专项资金在文件下达、手续完备的基础上,财政部门按要求规定时限内拨付到企业。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利用好中小微企业过桥专项资金,接续中小微企业资金链,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发展。四是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围绕全省农网改造、气化湖南、新能源、铁路公路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领域,积极主动策划和申报一批重大项目。抓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支持综合示范城市、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ppp改革试点等政策、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工作。

4.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统筹用好财政资金,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一是推进就业工作。全面开展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就业援助工作,做好统筹城乡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发挥好就业资金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工作。二是推进医疗体制改革。以实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联系点为契机,着力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新建或扩建一批村卫生室。强化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和社会资本办医工作研究。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工作。制定我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工作。三是推进城乡低保救助一体化工作。继续深化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水平,支持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平台建设,及时落实财政资金。四是推进教育和文化事业发展。完善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长效机制,支持中小学扩容改造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提升城市就学承载力。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实施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工程。继续推进“两低”家庭学生免费校外培训和“绿色网吧”建设工作。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培训网格体系和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对“城市广场公益电影免费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家书屋”建设及城区广场文化场所完善等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繁荣城市群众文体活动。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是财政工作的基础建设,要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为财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一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一定成效的现有基础上,继续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通过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总的“回头看”,进一步查找工作不足、及时补缺补漏,认真整改到位,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对中央、省关于财政工作的新理念、新做法和新经验的学习。重点学习新《预算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研读《预算法》,通过学习促进财政工作稳步推进。三是要着力打造财政文化。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着力打造财政文化。通过加强财政文化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敬业精神,发扬优良作风,构建和谐环境,激发工作动力,努力以财政文化提升财政形象,以财政形象展现财政文化。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玄不放松,要让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政意识,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政治生命“两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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