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攻坚之年。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全力以赴推动各项财政工作。2015年,全市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9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54亿元,增长9.13%。其中,地方收入完成117.39亿元,增长9.5%。在全市税收增长形势逐步好转的基础上,财税收入质量保持稳步提升。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14.73亿元,增长10.83%,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高出1.7个百分点;全市全口径税收占比为65.97%,比去年同期提高1.02个百分点。
1、确保收入量质齐升。面对今年以来异常严峻的财政收入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增收挖潜,将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放在各项工作首位。一是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开展重点财源税源摸底调查,加强收入组织调度和分析预警,突出考核及奖惩兑现,力保财政收入按质按量均衡入库。二是切实提高收入质量。通过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综合治税手段,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建立并完善城区涉税信息共享机制,预计全年全市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将达到65%。三是强化挖潜增收。对政府融资平台开展专项清理,加快推进市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征管范围提标扩围工作,全年预计新增土地使用税2亿元。四是切实规范非税征管。大力推动城区非税收入“一票制”收费管理,着力规范非税收入缓减免。积极推行教育系统财政票据管理电子化改革试点,做到源头控收,预计全年共完成非税收入59.11亿元,比上年增长6%。
2、推动经济提质增效。抢抓收入任务考核体系逐渐完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将财政工作重心放到推动经济提质增效上来。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充分释放结构性减税、简政放权等改革红利,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负4亿元左右。市本级全年共清理财税优惠政策127项,逐步建立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清单公示机制。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争取省财政厅3亿元借款支持,并整合专项资金5000万元,推进企业改制扫尾工作。市本级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财源建设奖励资金1.03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创新,以及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开放型专项以及招商引资专项资金194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商贸流通、旅游、综保区招商以及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三是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湘潭竹埠港地区被确定为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全年争取并安排资金3.4亿元,完成28家企业全面关停。全年安排省市奖补资金4700万元,关闭落后小煤矿6家。同时,争取省财政厅每年新增1.2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保证小煤矿关闭退出后平稳过渡。争取国家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资金2.13亿元。四是加快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7亿元,继续推进湘潭县、韶山市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建设。全年争取并统筹安排涉农资金1.86亿元,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3、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为重点,推动财政管理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一是增强政府预算统筹配置能力。2015年,将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9项基金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由3家拓展至5家;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二是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体系。2015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单位均按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三是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结合市直预算单位实有资金管理改革,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初步建立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挂钩机制。四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2015年,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覆盖全部一般性公共支出,涉及市本级170家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项目64个,资金总额达4.89亿元。五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湘潭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理顺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实施政府性债务规模总量控制,建立严格的考核问责和风险预警机制。开展政府债务自查清理甄别,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分配我市本级存量债务置换债券额度36.33亿元,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4、不断创新理财方式。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推动管理创新,通过改革资金分配模式和转变理财方式,着力提升财政资金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撑。一是清理压减不合理支出。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目前全市清理财政存量资金达20.34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民生项目。同时,对一般性开支保持高压态势,1-9月份,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24.54%。二是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市本级通过统筹集中专项资金,设立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亿元,采取城区财源建设激励性转移支付、重大招商引资奖励、贷款贴息、投资后补助等多种市场化手段,专项用于培育和引进战略性支撑产业。三是大力推广ppp模式。率先在全省对外发布首批45个ppp项目,项目总投资达到390亿元,湘潭经开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进入试运营阶段。通过ppp项目规范运作管理,2015年,湘潭市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工程、湘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学校建设、湘乡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3个项目成功入选财政部全国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四是加快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基本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相关制度体系。2015年,我市在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财政投资评审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总投入达1.12亿元。启动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5、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原则,着力加强民生资金筹集和调度,加快重点民生支出执行进度。一是大力推动就业创业。市本级安排1.4亿元就业专项资金,开展以创新创业体系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的就业创业援助工作。全年建成创业孵化基地10个,开展创业培训近万人,预计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5.4万人。二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市累计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资金2.02亿元,惠及21.47万名城乡中小学生。统筹资金2920万元,支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鼓励城市学校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初步搭建教育“三通两平台”网络结构。三是完善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年拨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近2.3亿元,全力保障近四万名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全年安排养老资金2188万元,通过发放高龄补贴、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示范点、为特殊困难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举措,为全市全市高龄困难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四是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改革。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月人均经费补助提标至40元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财政补助统一提标至380元。市本级预计安排资金1178万元,用于奖励补助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基层卫计人员培养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底前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全面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我市以医疗费用评审制度为重点的改革举措开创先河。五是助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全年统筹资金1.04亿元,确保市博物馆如期开馆和齐白石艺术节顺利举办。安排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推进绿色网吧、村村乐、文化健身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送戏下乡、全民健身等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市区文化馆、艺术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安排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窑湾历史文化古街等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六是增强基层运转保障能力。全年拨付社区运转和提质改造经费2059万元,城市社区年均运转经费从20万元提高至22万元。力争全面完成17个城区无房社区“清零”目标。七是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市本级统筹安排资金3.1亿元,建成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9526套。市本级累计安排资金3.35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改造和文明城市创建。市本级累计拨付4250万元,推广应用新能源车373辆并实施公共交通一体化补助。争取和安排资金2729万元,支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新增10个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以及新扩1000亩蔬菜基地建设。
6、提升财政监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规范国库资金管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截止10月底,市本级国库收付系统直接支付资金量占全部支付资金总量的94%。市直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全年通过公务卡结算系统支付资金占授权支付的比重为50%。二是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截止10月底,全市完成采购金额7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0.6%。进一步扩大第三方评审的覆盖面,市本级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送审金额20.43亿元,资金审减率达15.61%。三是夯实基础财政财务工作。规范会计基础管理,组织市本级330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自查和规范化考核;全面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和乡村财务监管;加快内控制度建设,抓住收支运行的关键环节,切实规范收支管理。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化管理,启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条码登记试点。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控公车购置审批。五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小金库”治理等为重点,共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进二访”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以六五普法和新《预算法》的贯彻学习为重点,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依托,财政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治理,着力夯实财税增长动力和后劲;加快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创新,着力提升收支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公共服务均等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收入目标,主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创新引领,增强发展动力
要始终以创新为手段和动力,加快经济增长动能转换,推动财源税源可持续增长。一是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整合归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湘潭市实施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和培养聚集一批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简政放权、减税清费的各项措施,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二是创新财政支持产业投入方式。逐步减少财政资金对经营性、竞争性领域的直接干预,探索设立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等更多市场化手段,重点培育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整合财政资金,支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培养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国企。三是促进居民消费增长。落实工资增长机制和各类社会保障、财政补贴,提升城乡居民消费能力。支持推动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智能、绿色、健康新兴服务业发展,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四是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借助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这一平台,争取更多重大项目资金支持。探索建立科技专项资金统筹管理平台和机制以及科研经费后补助、风险补偿、创投引导制度,撬动资金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五是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集中政策、资金资源支持综保区建设与发展,并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谋求区域发展新动力。
(二)坚持增收节支,强化资金保障
在保持长期过紧日子思想的同时,要大胆革新理财观念和手段,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财力支撑。一是全面推广ppp模式。以国家级ppp示范项目为蓝本,进一步规范项目运作,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养老服务、教育信息化等领域全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加快湘潭市政府与国开行湖南省分行合作成立湘潭市重点建设项目股权投资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提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2016年逐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研究建立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服务的财税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等政府购买服务承接力量,缓解财政压力。三是充分发挥财税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优化财政金融资源配置,综合运用财政专项资金贴息、贷款担保、创投等多种手段,重点筛选和扶持一批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完善对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四是化零为整挖潜力。要密切关注财经政策走向,利用各类国家级平台和资源优势,主动争取国省政策资金。进一步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要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继续坚持集中统筹使用专项资金。要着力压缩一般性开支,集中财力确保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深化财政改革,规范收支管理
重点推进四大领域改革,确保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一是推进收入管理改革。密切关注税制改革走向,力争2016年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切实规范非税征管,逐步建立收费清单公示及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完成市、县两级非税收入票据的电子化改革任务。稳步提高收入质量,实施增设收入质量改善预期目标,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税体系。二是推进现代预算管理改革。继续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体系,适时推进会议费、培训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信息公开。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市本级财政从2016年起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存量债务政府债券置换工作,严格实施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试编政府债务预算。三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合理划分市与县市区、园区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科学合理划分市、区(含园区)财政收入分成比例,逐步完善市对城区(园区)的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四是推进资金管理改革。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2016年绩效目标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规范评审流程,提升评审质量。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在行政单位全面推行资产条码登记。同时,健全财政监管模式,加快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县乡财政管理,逐步推进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加强会计基础管理,继续抓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
(四)增进人民福祉,共享发展成果
要更加注重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统筹财力配置,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入,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积极争取并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和加快培育特色小城镇,形成县域经济发展的竞争力。加快整合涉农资金,加快现代农业和农村服务业发展,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二是着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争取省级层面对“绿心”地区的更大支持,提升绿心生态品质。进一步统筹城市建设与维护资金,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继续支持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支持开展“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加速推进城市交通智能化。以竹埠港退二进三、小煤矿关闭等为重点,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两型社会”建设。整合“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民生实事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推动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水平。三是促进城乡教育公平。支持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计划,健全和完善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支持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逐步缩小义务教育在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四是完善城乡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全面开展,适时推动城乡低保b、c类的对象的提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探索开展城市医养结合的养老试点,培育1-2个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企业。四是提高城乡医疗水平。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支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五是推进城乡居民住有所居。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农村特困户建房,积极筹措资金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着力改善贫困及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六是加大对城乡公共文化体育事业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文化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支持推动全民健身,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