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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财政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湘潭市财政局 cz.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7-08-09 14:36

一、2016年财政工作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新常态下财税收入下滑和结构调整阵痛的严峻挑战,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促进财政经济平稳发展。

(一)坚持强征管促增收,努力增强财力保障。始终将确保财政增收、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一是狠抓组织调度。针对“营改增”全面推开、各项减税清费政策对财政增收造成的冲击,督促税务部门加快清理营业税欠税,督促征收部门不得增开抵扣口子,确保收入规模和收入基数实现最大化。坚持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督导与月调度机制相结合,将收入目标分解细化落实到位。二是狠抓质量提升。充分利用信息化纳税申报系统,通过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税务稽查等综合治税手段,加大国税、地税部门合作控税的力度,建立并完善城区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颗粒归仓。全年全口径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5.5%(预计)。三是狠抓征收征管。对政府融资平台开展专项清理,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申报稽查和对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挖掘非税增长点,将砂石场生产线经营权竞租收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拆迁补偿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四是狠抓争资挖潜。截止9月份,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5.4亿元,其中,支持湘电新能源成功申报财政部清洁基金贷款2.5亿元;争取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首批奖补资金1.2亿元;争取国省重金属污染、水污染防治等环保治理资金2.18亿元。同时,清理规范实有资金账户,收回财政结转结余资金2600万元。严格“三公”经费管控,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24.8%。

(二)坚持扶实体稳投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稳定有效投资,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杠杆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一是着力扶持实体经济。全年兑现实体经济、财源建设奖励4253.8万元,累计拨付工业企业贷款贴息、融资担保奖补资金3027万元。落实国省减费政策,市本级全年预计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8304万元,进一步降低社保缴费率,市本级共减轻企业用工成本7837.2万元。缓解实体经济融资瓶颈,设立市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缓释基金2000万元,政府过桥专项资金从5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二是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安排各类产业专项资金3.25亿元,支持智能装备制造业等“1 4”特色产业体系和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创新驱动,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300万元,用于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1%。培育发展新动能,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410万元推进重大项目招商引资,设立“全域旅游”专项资金600万元和电子商务专项资金500万元。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支持外贸稳增长。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完成我市最后5处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筹措资金4.3亿元,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扫尾工作。三是着力稳定项目投资。积极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动设立重大项目股权投资基金,积极争取债券置换额度43.96亿元,降低项目融资成本。规范ppp模式运作,面向社会发布2016年的30个ppp示范项目,总投资372亿元,湘潭莲城医疗养老项目等6个项目成功申报湖南省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在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市本级全年拨付棚改资金3.23亿元,推进棚改项目43个。

(三)坚持强三农惠三农,统筹城乡发展步伐。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对“三农”支持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少的原则,不断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城乡统筹步伐。一是大力支持精准扶贫工程。市本级通过新增预算,整合社保、“百村帮扶”等各领域涉农资金共计3811万元,重点支持65个省定贫困村的精准脱贫工作,初步建立产业发展、危房改造、培训就业、社保托底、搬迁移居“五位一体”的扶贫机制。二是支持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累计争取并拨付资金1.49亿元,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特色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蔬菜基地建设。三是提高农民增收能力。全市累计发放各类涉农补贴资金2.5亿元,争取拨付农业生产保险补贴6345万元。累计拨付涉农贷款奖励资金250.78万元,带动县域涉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面向“三农”发放贷款116.36亿元(村镇银行为1-9月份数据)。四是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市本级安排资金4900万元,推动城镇规划编制以及特色小城镇建设。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到市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购房补贴。五是支持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资金7307万元,支持美丽乡村、集中连村以及各项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累计拨付奖补资金846万元,用于行政村合并,全市行政村由1618个减少至772个。

(四)坚持兜底线补短板,不断改善民生福祉。努力克服财力紧张的不利影响,始终将民生民计改善放在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年争取并拨付资金9019万元,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落实各类困难家庭学生免费、补助政策和省市实事项目。累计争取并安排资金9260万元,支持发展普惠制幼儿园、推进高中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二是全力推进就业创业。累计争取并拨付就业专项资金2.34亿元,破解企业用工难、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创业、援助困难人员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口5.5万人。三是筑牢城乡社会保障及救助体系。累计拨付社保及社会救助资金共计2.6亿元,其中城市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20元提高至460元。市本级安排补贴资金734.9万元,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老年人高龄补贴和老年人生活补贴政策,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市本级统筹整合资金1.05亿元,支持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四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标到420元/人。累计拨付资金1460万元,继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基层医卫人员能力提升和全面二孩政策顺利实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着手建立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制度。五是助力文明创建和精美湘潭建设。市本级整合资金3.68亿元,用于拆违控违、三化两改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提质改造。累计拨付资金1.03亿元,用于补助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运营。六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累计安排资金3656万元,保障群众文化活动、市运会举办、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对外开放以及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七是提高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加强基层组织运转保障和党建工作,累计安排城市社区、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无房社区“以奖代补”资金以及基层党建连心惠民工程资金3589万元。推进平安湘潭建设,安排资金8168万元,用于公安津贴调标、公安技术用房、监管中心运转以及新增700个治安视频监控。

(五)坚持推改革添活力,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收支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三项收入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财政预决算公开取得实质进展,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均按时按质全面公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覆盖所有一般公共支出。二是落实税制改革任务。积极应对“营改增”全面推开对我市财政收入造成的冲击,确保平稳过渡。推动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落地实施,重点对锰矿、白云石、砂石等重点行业实施新的税收政策。三是有效管控政府债务。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实施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加快推进各园区和平台债务置换工作。出台《湘潭市市级政府性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着力规范基金设立和运行,加强对政府性投资基金的监管。四是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围绕“精美湘潭”建设,全面强化重大项目资金监管,强化项目预决算评审,市本级累计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金额12.01亿元,资金审减率为17%。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3亿元(预计数),资金节约率为7%。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出台总体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统筹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同步推进公务用车处置,截至目前共拍卖公车320台,成交金额1355.4万元。我市深圳、北海国有资产处置取得积极进展。同时,全面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六是切实推动依法理财。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对全市202家行政事业单位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坚持依法行政,编制财政权力运行流程。夯实财政财务基础,全面启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加强对县市区、园区以及乡镇财政等基层财政财务的运行监管。积极推进财政会计改革,实现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全覆盖。

二、2017年财政工作计划

2017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总体部署,以“改革加力、创新提效”为总思路,从“四个方面”着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全面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

(一)着力服务产业振兴,壮大财政经济实力。以服务产业振兴为着力点,不断加码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培植壮大财源税源,提升经济实力。一是坚持创新驱动产业转型。进一步统筹整合财政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园区创新创业平台等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共用。创新财政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投入研发符合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的项目,通过验收后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综合运用创投基金、贷款风险补偿、政府优先采购创新产品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优化调整工业产能结构。继续集中财力支持湘潭市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健康运行,采用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金融资本加大对智能装备制造等“1 4”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支持力度。突出工业结构调整,落实国省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推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的产能淘汰,支持湘钢、湘电、江麓等骨干企业围绕供给创新,开展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三是支持园区集群集聚发展。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投融资担保体系以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向园区集聚。依托骨干园区、重点产业和龙头企业,完善财税扶持政策,支持大中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链式、集群发展,支持军民融合发展,鼓励园区产业链招商,着力提高园区产业配套率。进一步完善理顺市与园区的财政分配关系,突出激励性转移支付“指挥棒”作用,强化对园区发展的正向激励。四是促进三次产业协同发展。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改革涉农资金分配方式,重点支持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提高现代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以韶山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盘龙生态示范园创5a景区为重点,通过设立专项、财政奖补、引入ppp模式等手段,全力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突出培育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休闲、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壮大。

(二)着力推动城乡提质,加快城乡统筹进程。以城乡精致精美为着力点,调整和创新理财思路,优化提升城乡环境品质,加快城乡统筹步伐。一是推动城镇提品质聚人气。立足“精美湘潭”建设,充分发挥规划、城维、特色小城镇建设、文化等专项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进一步优化完善城镇规划,改造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品质,支持建设一批体现湘潭文化主题的城市公园广场,重点打造一批特色小城镇,构建多点支撑的城镇发展格局。积极向上争资争项,着力创新财政投融资体制机制,采取“项目 基金”、 ppp、政府购买服务、发行企业债券等市场化融资手段,全力保障重点交通项目、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以及智慧湘潭、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需求。强化财税政策资金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二是推动乡村风光美产业兴。充分发挥农村环境整治、百村帮扶资金、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涉农项目资金优势,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优先投入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以及农村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增强乡村造血功能,根据各村特色和资源禀赋,支持做好产业规划,加大财力引导,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农民、金融、产业等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扶持和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促进农村宜居宜业。三是推动环境绿色化生态化。继续支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积极向上争取环保治理资金项目,突出打好水、大气和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研究财税激励政策,积极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围绕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目标,整合财政投入,改造提升全市性综合公园,新建社区公园,稳步推进“拆墙透绿”和绿地建设。支持构建绿色出行方式,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继续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公共自行车出行,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三)着力保障民生改善,促进发展成果共享。对各项民生政策进行认真梳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在预算编制中执行好既有政策,足额落实好新提标政策和新出台政策,全力保障重大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资金需求。一是促进就业创业。积极争取上级就业专项资金支持,整合归并市级财政资金,以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全面推进创新创业工作。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体保障标准,确保全省领先。不断创新养老投入方式和服务模式,支持构建以“托底养老”、“市场养老”和“医养结合”为主的三位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幸福养老工程。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确保改革稳定过渡,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形成保障合力。三是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程。市本级继续安排财政预算1000万元,并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集中支持扶贫攻坚,确保2017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省定贫困村全部脱帽。四是全力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加大财力保障,为文化惠民活动的开展和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提供资金支持,让群众享受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集中财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农村覆盖,加快城乡文化均衡发展。全力支持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提升市民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是协调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重点解决城区学位紧缺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各项财政补助政策。强化对现代职业教育、高校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快教育强市建设。推动健康湘潭建设,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健全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四)着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体系,推进政府债务预算编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预算的统筹力度,逐步将各类专项资金、常年性追加资金等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二是健全资金管控机制。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向乡镇街道一级推开,将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深入推进非税票据电子化管理,试点我市医疗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扩大涉农保险范围,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品种。三是大力整饬财经秩序。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开展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一律停止执行,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批准后实施,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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