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湘潭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以“加快建设高质量财政,更好的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强化增收节支管理,着力加强收入组织、税收征管工作,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不断提高理财精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力支撑和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主动作为,科学聚好可用财力。
加强收入组织。1-10月,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65.9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2.60亿元,下降7.06%。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2.54亿元,下降8.41%。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135.48亿元,下降7.08%,其中地方税收完成62.10亿元,下降9.11%;非税收入完成30.44亿元,下降6.93%。全口税收占比81.65%,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2.9%。1-10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0.28亿元,同比增长15.76,其中,八项支出同比增长15.71%。
深挖增收潜力。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省财政厅关于 “推进依法征管提升税收管理效能二十条措施”,由我局牵头并会同市税务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重点针对平台公司税收、教育及驾考社会培训等9个行业进行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9份,进一步摸清了相关行业领域的税收征管现状,为下一步提升征管效率,堵塞征管漏洞奠定了扎实基础。同时认真测算和深入分析减税降费对市财政收入的影响,下发了《湘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财税收入预期目标的通知》,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努力弥补减税降费形成的减收。
全力争资争项。准确把握国省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千方百计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今年以来,积极争取省财政厅下达到市本级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包括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大力增强了地方建设投入,有力推进了民生领域部分项目进展。按照全市争资争项工作方案要求,强化项目储备、精准研究对接政策,截至10月底,全市共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14.4亿元,其中,市本级及所辖区52.93亿元。
(二)创新多元投入,服务发展不断加速。
积极落实减税降费。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市财政局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加强财税联动,强化影响研判,1-10月,全市实施减税降费减少税收18.24亿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同时赴湖南吉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湘潭宏大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税源企业开展调研,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大力培育产业沃土。积极通过我市推进制造强市暨千百扶培行动动员大会开展政策宣讲,让企业家对财政扶持企业政策有了深入了解;着力发挥政府性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截至当前,11只政府性投资母、子基金实缴总规模达21.08亿元,以撬动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促进我市企业在完善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共计通过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缓释基金为10家金融机构、21笔贷款兑现补偿资金750.5万元,同时联合出台了《湘潭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潭财购〔2019〕2号),开辟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新渠道,着力解决融资难题。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支持“莲城人才行动计划”实施,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支持产业发展。
赋能企业创新转型。积极配合申报省级制造强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等项目,已争取1.7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有力助推了我市民营企业在智能制造、“互联网+”、大数据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项目的研究与发展。计划安排3500万元制造强市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创新发展,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同时持续推进两型采购,自出台两型采购文件以来,截至目前进入我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企业共有255家,产品479种,两型产品政府采购金额累计达到3.19亿元,有力地加快推动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扶持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工作,市本级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550万元,争取省里招商引资经费320万元和引进“三类500强”资金450万元,大力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确保我市引进内资增长13.1%,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1%,新引进落地500强项目22个,引进亿元以上优秀项目100个以上。同时加强政府外贷对接工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贷款资源支持长株潭绿心区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亚行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开展。
(三)长远合理谋划,保障改善社会民生。
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将教育领域作为落实民生实事的重要抓手,教育专项资金安排已保持连续多年增长。安排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改造资金3457万元,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安排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学位扩充及布局优化专项资金1000万元,实施岳塘区湖湘学校、长郡韶山学校等教育重点项目;近三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建设累计投入1.27亿元,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累计投入 1321万元,完成9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共计拨付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补助资金4099万元,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共计320个,有效缓解了学龄人口的快速增长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
紧紧兜好重点民生。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统筹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2.73亿元,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统筹、细化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共计拨付困难群众保障救助资金1.32亿元,实施精准救助和兜底扶贫,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确保了我市困难群众救助水平不降低,基本实现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市本级统筹安排“一站式”结算资金2478万元,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等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市本级财政累计投入1093万元,着力解决一类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历史遗留问题;市级财政安排基本公卫经费1235万元,并将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520元,确保医保政策用尽用好,落地生效。
积极促进就业创业。进一步强化就业资金保障,对重点困难群体实施就业帮扶,安排和拨付就业专项资金1.02亿元,预计同比增长9.3%,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积极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就业工作财政扶持体系,配合出台了《湘潭市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全年预计发放社保补贴850万元,返还稳岗补贴2350余万元,实现新增就业12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2.4万人。
维护社会平稳有序。市本级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65亿元,全力保障城市维护工作有序开展,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2018年以来,及时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拨付,全力保障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顺利开展。按照全市763个行政村辅警配备情况,及时拨付“一村一辅警”市城区省级补助资金56万元,市级补助资金763万元,全面建设平安乡村,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
(四)着力综合统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助力债务防范化解。进一步完善债务数据信息化管理和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全力做好债务风险的排查和应对工作,近两年来,市财政积极支持园区、平台公司化债,不断创新化债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进债务平滑;加快推进对融资租赁方式违规融资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对一年内无实质性进展或已经确认不再实施的3个ppp项目予以清理退库,ppp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起草了《关于平台公司政府性投资项目结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方案》,将平台公司政府性项目结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升级;对市本级平台公司的资产和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推进平台公司战略重组。同时积极争取置换债券资金以及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偿还政府债券本金,大力筹集偿债资金偿还政府债券利息,切实缓解了到期政府债务压力。
助力推动脱贫攻坚。认真落实扶贫资金保障,市级财政安排275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以及永顺县帮扶项目。共拨付下达国省市三级教育扶贫资金8500余万元,落实农村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建档立卡学生资助金额1139万元,惠及困难学生14000余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一人失学辍学。下达两类学校建设国省资金1060万元,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已完成对8个县市区(园区)进行了扶贫资金管理专项督查,针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到位情况、乡镇、村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切实督促加强了扶贫资金规范管理。
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市本级财政安排“三农”资金4.92亿元,大力支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建设,推进农用事业发展,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整合市本级财政涉农资金9类,按比例整合资金1700万元投入到10个现代农业园区,并要求各县市区积极整合本级各类涉农资金配套投入到现代农业园区,确保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逐步构建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助力支持污染防治。争取节能减排补助资金5.65亿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助力我市成功获评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亿元,重点用于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治理重点任务和环节。市本级安排污水处理费1.94万亿元,确保城市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争取上级资金2681万元,重点支持农用地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南天化工厂(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东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筹措资金1123万元,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
(五)强化监督管理,资金效益加力提升。
厉行节约过好紧日子。预算编制严格按照“有保有压,厉行节约”的原则从紧编制,首次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面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市直一般性支出压减6900万元,压减比例达15%。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打好紧算盘,截止9月底,市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8.44%。全面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共计收回2018年及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以及实有资金合计5582.4万元,加强了财政统筹管理,有效防止了资金沉淀。有序推进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革后共计减少交通费用1500万元,节支率达15.71%。截至10月底,全市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9.2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0.3亿元,节约率为3.13%。
全方位推进绩效管理。政策、项目以及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已经基本完成,全市所有预算单位、超过30万的项目性专项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基本建成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以及结果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做到目标申报与预算编制“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促进了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对预算单位和专项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采取自评与外部第三方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以评促建”的倒逼效应,确保预算绩效评价发挥实效。市本级以及部分县市区、园区已经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当前我市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正有序推进,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已初步实现。
深化财政改革管理。重新划分了我市城区(园区)社会保障、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由原来的市与区各自负担50%,调整到市级负担55%,区级负担45%,进一步减轻区级财政压力。积极推进完成我市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金额以下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工程项目的招标限额提高至400万元,继续还权于采购人。将城区“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雨湖区、岳塘区财政局办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入。启动了向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完成了年度资产报表编制及报告分析工作,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电子财政预算编制已全面上线,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同时已建立了非税收入移动缴费平台,新增了微信扫码、银联缴费方式,基本实现了非税缴费网上支付。
有序加强基层财政管理。科学指导县市区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当前岳塘区已完成了街道预算标准化调研,湘乡市建立了乡镇基础数据库。严格实行乡村债务零审批制度,奖励消赤减债,严控新增债务。筛选了湘潭县作为县级预算编制合规性审查试点,开展了预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查;在今年全省乡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评选中,湘潭县财政局荣获先进单位。
(六)发力内控建设,勇担忠诚履职之责。
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制定了《湘潭市财政局2019年“四责四诺”工作方案》,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要点,强化执行力建设;积极配合做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的政治巡察,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取得实效。扎实制定我局主题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坚持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体收看宣讲故事、集体过政治生日、“走出去”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推动主题教育活动向更深更实开展。注重加强党建日常管理,组织召开庆祝建党98周年表彰会,充分发挥表彰示范效应,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扎实开展结对帮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湘潭市财政局2019年“干群一家亲、党群心连心”帮扶活动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全局184名党员干部与月山镇白龙村、石柱村14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举办了党务干部、结对帮扶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和素质。深入做好入户走访工作,全年预计送去粮油、面条、风扇等慰问物资14万余元,较好完成了“十必看”“五个一”、脱贫攻坚考核等工作目标。
全面激发队伍活力。举办了党性教育、业务知识、职业健康教育等集中培训近10场,营造了学习时事理论,营造浓厚的学习气氛,激发干部队伍学习活力;组织全局全体青年团员赴湘乡水府庙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系列活动,谱下了青春心向党、不断建功新时代的新篇章;同时根据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安排,每周定期赴高岭社区做好联点共建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湘潭市职工工间操比赛”活动,并荣获全市二等奖,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
二、2020年工作计划
1. 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力做好收入组织。一是合力强化税收征管。进一步强化财政、税务及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压紧压实市县区责任,瞄准重点行业和骨干税源企业精准发力、深挖税收征管潜力,堵塞征管漏洞,加强税收征管。二是做好收入形势分析和组织调度。充分发挥财税综合信息平台的动态监测功能,强化综合治税,切实提升财税收入总量和质量,做好财政形势预判和应对,坚持保持稳中有进态势,以财税的稳定增长更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努力做好争资争项。把握好国省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努力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债券资金的支持,加快推进“两干一轨”等重点项目建设,着力在均衡性转移支付、扶贫、生态环保、教育、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大争资力度,特别是争取省财政厅提升对我市的新增一般债券和置换债券的分配额度。
2. 精准规范科学管理,平稳高效资金运行。一是提效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精准理财的能力水平,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环节,强化关键节点和风险点管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禁随意挤占挪用、违规使用国库资金;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投资评审资金审减率。二是全面加强基层财政管理。深入推进“县级财政规范管理三年提升行动”,做好湘潭县率先试点总结,并将预算合规性审查试点拓广至韶山市、湘乡市和雨湖区;同时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村级财务质量。三是全面实施绩效预管理算。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四本预算收支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四是纵深推进财税重点领域改革。分步分类推进交通运输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积极贯彻落实市与园区税收收入激励机制,实行超基数激励政策,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电子缴费改革,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县市区全覆盖,全面完成电子财政各模块建设,进一步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3. 聚焦产业发展升级,大力培植财源税源。一是继续贯彻执行减税降费政策。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涉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努力用好、用活、用够国、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大力支持园区经济发展。严格落实《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园区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要求,加大对园区的支持力度,落实财政政策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园区加快发展。2020-2021年,市财政计划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奖励“135”工程升级工作成效突出的园区,将财税贡献率作为项目申报、招商引资和资金分配的重要指标,加大力度吸引大型跨国公司、500强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三是持续推进“产业项目落地年”工作。做好产业联盟后盾单位,会同市经信等部门为相关企业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和优惠政策支持,并及时兑现市级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做好高层次和优秀会计人员培养,吸引各产业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努力做好主动对接、联络、协调等服务工作,以产业链的发展和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努力推进我市电子信息产业链建设。
4. 抓好政策着力点,保障关键领域资金需求。一是强化增收节支管理。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增收节支各项要求,将“三保”支出摆在预算安排的首位。引导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过好紧日子。二是着力兜紧基本民生。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到就业、教育、社保、扶贫等民生领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急需的问题。三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进程。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水利建设,全面提升水利设施综合效能,重点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推动乡村绿色发展。逐步构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不断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切实提升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水平,加大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力度,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积极配合市化债办,坚决执行化债部署,用好管好政府偿债资金,确保隐性债务利息支付。强化债务管理和风险预警,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实质性推进违规融资问题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整改到位。充分利用政策窗口期,推动市场化融资,拓宽偿债资金来源,积极偿还到期存量债务。进一步强化债务预算管理,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
5. 做好政治建设统领,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的领导体现在财政工作的全领域、覆盖到财政工作的全方位、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维护市委、市政府的权威,落实党对财政工作的要求。二是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时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落实 “三会一课”,严格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基本制度,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强力推动党支部“五化”建设,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三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组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持续加大机关纪检监察力度,支持派驻纪检组进一步发挥日常监督作用,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关爱和培养,进一步提升队伍活力。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干部作为的激励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