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去一降一补”工作任务部署,充分运用好财政职能“加减乘除”四法则,努力服务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在扩投资、优投入、挖潜力上“算好加法”。大胆革新理财观念和手段,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一是着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全年兑现实体经济、财源建设奖励4253.8万元,累计拨付工业企业贷款贴息、融资担保奖补资金3027万元;建立银政担共同参与的风险补偿机制,将财政专项资金中涉企项目的财政贴息比例提高至62%。二是优化财政投入模式。出台《湘潭市本级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配合有关单位成立城市发展、产业发展、长株潭自主创新“智造谷”等8支基金,总规模达232亿元,重点支持我市产业企业发展。三是加大企业融资支持。逐步提升财政资金支持银行信贷评价中小企业贷款权重,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2016年,拨付资金495万元,支持我市9家中小企业成功上市挂牌融资;设立市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缓释基金2000万元,将政府过桥专项资金从5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
2. 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上“算好减法”。一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对煤矿关闭退出地区综合治理力度,我市最后5处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全面完成。筹措资金4.3亿元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扫尾工作。二是努力消化房地产库存。支持出台并认真落实《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步伐。推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纳入财政预算;全年共计拨付财政资金4000万元,对征拆户购房、农业转移人口到市城区购房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一定限额的财政补贴。三是加强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出台《关于做好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实施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全面开展存量债务置换,2016年市本级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总额73.05亿元,较上年增长101%。加大对各园区和平台的债务规模控制,2016年,全市三大园区和四家平台公司完成置换债务155.70亿元,共计节约利息成本6.19亿元。
3.在促创新、添动力、稳增长上“算好乘法”。始终坚持创新引领,打造全市经济增长的乘数效应。一是全力推进创新创业。安排各类产业专项资金3.25亿元,支持智能装备制造业等“1 4”特色产业体系和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300万元,用于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1%。二是大力培育外向型经济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410万元推进重大项目招商引资,设立“全域旅游”专项资金600万元和电子商务专项资金500万元。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支持外贸稳增长。三是大力推进ppp项目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广和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不断优化项目运作环境。目前,我市已有湘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等6个项目入选财政部全国ppp示范项目,有湘潭莲城医疗养老等6个项目成功入选湖南省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在北京成功举办湘潭ppp项目推介专场,面向社会发布30个ppp示范项目,总投资达372亿元。
4.在补短板、减税费、降成本上“算好除法”。一是全面贯彻积极财政政策。积极推进“营改增”、资源税税改进程,减税清费成效显著。2016年,我市“营改增”全面完成,减税总额超过6亿元;市本级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8304万元。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全市工业企业类项目的综合报建费缴费时点,从施工审批环节后移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环节。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进一步降低社保缴费率,市本级共减轻企业用工成本7837.2万元;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将我市参保单位基准费率由三类细化为八类。二是补齐金融发展短板。大力推广“财政 金融”模式,出台《湘潭市政府管理资金支持银行信贷工作暂行办法》,支持银行加大信贷投入,2016年,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总量较上年增幅超过10%;壮大融资担保体系,成立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基金3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3家融资担保公司申报上级补助资金600余万元,促进我市融资担保体系做大做强。三是拉长民生投入短板。近年来,全市公共财政民生支出比重保持在64%以上,民生保障水平稳居全省前列。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工程,市本级通过新增预算,整合社保、“百村帮扶”等各领域涉农资金共计3811万元,重点支持65个省定贫困村的精准脱贫工作。与此同时,全市教育、就业、社保、医疗、文化事业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