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湘潭市财政局网站(http://cz.xiangtan.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湘潭市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731-58276094;通信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大湖北路98号,邮政编码:4111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湘潭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心领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拓宽公开范围,利用政府门户网、湘潭财政微信平台、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及时更新信息,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全方位、立体化、多覆盖格局,让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透明。
一是严格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湘潭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全面落实《湘潭市贯彻落实国、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全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0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93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12条,湘潭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信息数5195条;从内容来看,市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452条,绩效评价报告61条,政府债务信息5条,规范性文件5条,政策解读5条,政府采购公告信息5195条。按要求认真梳理了本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完成了与国家、省级平台对接工作,三十一项服务事项的实施清单及时进行了填报并予以发布。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积极学习贯彻《条例》,结合局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公开办理工作的通知》。7月9日,组织局属科室(部门)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邀请湘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局法律顾问曾磊律师主讲,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2019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结16件,办结率100%。有一起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案件,法院判决结果维持。
三是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及时细化《湘潭市贯彻落实国、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财政部门任务,依《条例》更新了《湘潭市财政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15类主动公开事项,进一步完善了《湘潭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了《湘潭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四是全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再次升级改版,根据国省市要求,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积极配合完成市政府网站管理部门安排的转载、保障、检查等中心工作,全年我局门户网站未发生重大运维差错和网络安全事故。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湘潭财政”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出台《湘潭财政微信公众号管理规定》,添加了会计考试、会计政策、在线答疑板块,新宝gg一键登录主页政务服务板块直接链接工资统发系统和非税缴费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在线查询、缴费,平台功能进一步拓展完善。
五是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范畴,接受市政府统一考核。同时,我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组织专人积极参加市政府开展的网站培训、平台建设、业务知识等培训,网站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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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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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减1(年初已下放县市区)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0 |
65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3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采购(全市) |
468 |
17.35亿元 |
|
政府采购(我局) |
17 |
1783.1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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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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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 |
法律服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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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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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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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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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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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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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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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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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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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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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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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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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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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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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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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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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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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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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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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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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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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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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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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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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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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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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对财政信息服务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稿件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加强;三是个别栏目更新频率不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公开主体按照 “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按照新形势下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主动谋划,在公开信息的质与量、深与广上下功夫,不断优化公开工作。
(二)完善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舆论氛围。
(三)严格监督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纳入“年计划、季安排、月落实”的工作清单,对分解任务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相关科室(部门)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内容。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常态化、长效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