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湘潭市创建科技创新城市资金
事中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湘潭市创建科技创新城市资金事中绩效评价 |
项目金额 |
3600万元 |
主管部门 |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
评价单位 |
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项目基本情况 |
为全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科技创新“六大计划”和企业“登高”、研发“增投”、成果“破茧”三大行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切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根据文件精神,推进“创新要素集聚能力”“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创新创业环境”“创新对社会民生发展的支撑”“创新政策体系和治理架构”五大方向的项目实施。 |
项目主要绩效 |
通过项目支持,资金奖补,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龙头企业,在全市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龙头企业为引领,以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为支撑的全产业链创新型企业矩阵。预计2022年专项资金对增强湘潭市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全社会创新投入、发展壮大创新产业、协同区域创新、优化创新生态起到一定作用。 |
有关问题及建议 |
1.重视项目实施前的调研工作,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充分了解的项目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群体的需求或处境,考虑其需求是否迫切,是否有可替代方式。 2.围绕湘潭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主要指标修改完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并根据全市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指标值。 3.优化完善财政资金支出结构。一是在编制预算时,要明确立项依据、拟立项数量、单个项目资助额度等内容;二是在实际执行中需调整立项数量、单个项目资助额度、项目用途和变更项目等,应按程序审批。 4.加大推进项目实施力度。一是明确市直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时限要求;二是评审严格把关,综合衡量项目技术创新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要素,筛选出科学可行的项目立项;三是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确保项目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四是提前启动年度采购项目,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五是对因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收回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