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21年度乡村振兴专项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湘潭市2021年度乡村振兴专项重点 绩效评价报告 |
项目金额 |
2200万元 |
主管部门 |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及相关项目单位 |
评价单位 |
湘潭神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项目基本情况 |
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直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等文件,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市级财政共安排资金2200万元,县市区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试点项目配套资金1040万元,项目资金合计3240万元。开展9个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1. 农村人居整治环境项目 2. 市级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 3. 受污染耕地利用 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5. 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试点 6. 农业产业化发展 7. 地标产品规模化发展 8. 地标产品品牌化建设 9. 创新创业 |
项目主要绩效 |
1.在本行政区范围内创建省级特色精品乡村5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7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个、美丽屋场200个(实际拨付资金31个)、美丽庭院3万户。 2.①、龙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沙子岭猪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出栏砂子岭猪800头,帮扶7户21人;②、莲冠湘莲专业合作社湘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加工麻莲30吨,帮扶对象满意度95%以上。湘乡市2个:①、绿生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壶天石羊核心保种场配套建设项目,纯种壶天石羊300头,带动新增就业17人;②、涟水双泉茶叶开发有限公司茶叶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硬化道路200米,沟渠改造1000米,增加就业人数30人。 3、在本行政区范围内共七个县市区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叶面阻控剂喷施1.28万亩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调整0.22万亩。 4、在本行政区范围内择优扶持13家市级示范合作社和1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提质改造、开展农业基础建设等,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5、在本行政区范围内选择13个试点村开展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工作。 在本行政区范围内选择35个实施主体开展“延链、强链、补链”农业产业化发展。 7、在本行政区范围内选择3家项目单位完成地标产品规模化发展专项任务。 8、市本级完成农业相关活动宣传推介、在本行政区范围内选择4家企业进行湘潭特色优质农产品推广扶持。 9、市本级举办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湘潭选拔赛。 |
有关问题 及建议 |
问题:1、项目决策方面,项目申请,设立之前有必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专家论证,同时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估,再由集体研究决策。 2、绩效目标方面,绩效目标不够清晰,申报表目标设置欠合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不够充分。 3、资金投入方面:预算编制额度测算依据不够科学,在资金分配额度上,涉及面广,较分散,产生的效果不明显,不符合集中投放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申报原则。 4、项目管理方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大都比较笼统。 5、绩效管理方面:绩效跟踪监控不及时,跟踪指标与目标申报不一致。未形成整改报告。 6、项目产出及效果方面:个别项目未按照省市考核要求按时完工,产出也未达到预定的绩效目标。 建议:1、项目决策方面:强化目标管理,建议县市区按照资金安排计划及当年工作重点,对量化指标的评价标准进行细化,使其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资金使用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自评,从而可以提高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水平和绩效管理水平。 2、财务管理方面:细化专账核算,建议各县市区加强财务管理方面的培训,设立专职专业的会计人员进行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在资金专项下增设资金二、三级项目,更直观明了的反映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3、绩效管理方面 (1)完善绩效考核自评机制 建议各县市区加强对资金支出和项目进度的监控,严格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分季度报送绩效监控表,年度终了时对绩效指标自评打分,整体项目和各个项目负责科室和项目实施单位都应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形成了自评报告,并根据自评结果,提交整改报告。 4、项目效益方面 (1)建议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的风险识别和评估。建立多方参与机制, 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论证。 (2)建议动态监控乡村振兴项目,跟踪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偏离目标的项目及时进行纠正。加强项目的后期管理,特别是后续分红的发放、技术指导、产品回购等。 (3)建议推动产业多层次发展,与龙头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同时也要适当避免全村家家户户只做一个产业,有条件的应该分散经营,细化分类和产业层次。 (4)建议规范统一入股资金的会计核算,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做专业的会计处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做到账务清晰明了,避免出现账务不清的现象而造成资金流失。 (5)建议主管部门应遵循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进行监督和管理,形成1至2个主导项目,资金投入才能达到绩效管理目标的效果,实现更好的产出和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