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湘潭市公路交通和城市道路污染
监测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2022年湘潭市公路交通和城市道路污染监测站项目 |
项目金额 |
379.88万元 |
主管部门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
评价单位 |
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项目基本情况 |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湘环办〔2021〕108号)相关要求,湘潭市财政局在2021年度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190万元,在2022年度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189.88万元,合计下达了公路交通和城市道路污染监测站项目资金379.88万元,用于公路交通和城市道路污染监测站建设。 本项目具体内容为在河东芙蓉大道附近绿化带外围建设占地约20平方米,站房面积15平米监测站;在河西湘潭大学南门东南方向绿化带中间建设一个占地18平米,站房面积13平米监测站。 |
项目主要绩效 |
通过本项目实施,能更好的收集城市道路及公路点no-no2-nox、co、pm10、pm2.5、nmhc、气象五参数,利用监测的数值分析公路及道路污染因子构成及污染程度,为环境治理提供数据依据,为再进一步改善湘潭市环境质量,更好地保护大气,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有效促进湘潭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
有关问题及建议 |
主要问题: 1.项目启动较晚,建设进度滞后。根据《2022年湘潭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2021年需启动公路交通污染监测点和城市道路交通污染监测站建设项目,2022年需完成建设。但本项目2022年4月才启动招标,明确建设施工单位,2023年8月才完成设备运行的初步验收,正式的验收报告资料还在整理中。 2.站点未实现联网,无法实现数据实时传输。该项目新建的两个监测站点暂未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网,所需数据要到监测站点拷贝,暂不能持续不断为环境治理部门提供监测数据,不能实现交通污染因子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数据的滞后性将会给污染治理造成不利影响。 3.生态效益不显著,对改善大气环境影响有限。通过统计调查问卷结果,认为项目的实施对提供精准监测,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有限。民众认为建设监测站只是辅助,更应从污染源头端治理。 4.未单独进行绩效监控,预算执行率偏低。本项目预算共安排379.88万元,共支付该项目265.91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0.00%,执行率偏低。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仅对环保专项资金800万元进行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未单独对该项目实施进度实施绩效监控,导致未及时发现并针对执行率偏低的问题提出必要的整改措施。 有关建议: 1.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重点任务完成 围绕省市环保重点工作和区域实际,优先实施上级主管部门重点安排项目及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具有较大推动作用的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建议单位加强项目实施进展管理,按计划及时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按照项目进展进行资金拨付,保障环保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2.项目验收后及时完成与省厅数据联网 建议该项目新建的两个监测站点,验收完成后及时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网,持续不断为环境治理部门提供监测数据,实现交通污染因子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助力治理部门分析公路及道路污染因子构成及污染程度,从而科学治理大气污染。 3.加大环保投入及查处力度,出台治理措施 政府部门加大环保投入,严格管理排放不达标的车辆。环保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及时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动,凡是涉气的企业、部门等单位,必须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环保宣传,养成环保意识,树立环保责任感。合理设置监测站点位的布点,实时监测交通污染,并针对性出台治理措施及法规,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4.强化绩效监控,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建议单位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开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监控,针对项目执行率偏低的问题,提出必要的改进措施并实施整改,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并达到相应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