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湘潭市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服务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2022年湘潭市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 |
项目金额 |
247.6万元 |
主管部门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
评价单位 |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基本情况 为有效改善湘潭市环境空气质量,需持续开展大气环境精细化管控工作,即通过第三方驻场服务、环境智能监测硬件等配套手段,完善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运行机制,动态监测污染源分布,跟踪评估管理成效,为环境改善提供靶向治理建议,支撑政府管理决策,有的放矢开展各项整治。 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为连续性开展,2020年、2021年均开展了该项目,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进行,服务单位为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47.6万元,服务主要内容是:利用尘负荷走航监测系统、doas走航车等监测设备,将地面监测与高空立体监测相结合、点源监测与线源、面源监测相结合、固定监测与移动走航监测相结合,实现大气污染物全方位的“地空天一体化”监测目标,实时监测响应高值污染,综合分析研判污染来源、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发布高值预警和专项管控建议;重点区域颗粒物激光雷达24小时无间断立体扫描排查、无人机等高科技设备跟踪研究联合人工巡航,完善湘潭市大气环境立体监测系统。 |
项目主要绩效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较好地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服务工作,基本实现了主要绩效目标。其中:pm2.5年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2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90,空气质量优良率81.4%。 |
有关问题及建议 |
(一)存在的问题 1.空气质量优良率未达标。2022年度空气质量优良率81.4%,未完成2022年年度目标84%。 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垫底。湘潭市2022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0,与2021年综合指数4.04相比,同比下降3.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排名全省第4名,但是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排名全省第14名,已连续在全省垫底。 (二)建议 1.加强污染防控。一是应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通过精细化管控服务,精准施策,开展专项治理实施臭氧污染防控,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二是要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持续提升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曝光力度,推进污染源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2.要加强对中标服务单位的考核,督促其认真履行招投标文件中相关职责,做好污染成因分析、明确污染来源、指导污染管控等服务,有效降低环境污染造成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