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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湘潭市农业保障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湘潭市财政局 cz.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12-15 17:07

2022年湘潭市农业保障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2022年湘潭市农业保障资金

项目金额

5000万元

主管部门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园区)

评价单位

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湘潭分所

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农业保障资金分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村发展专项和农民增收专项三个大类,十个大项,27个小项。用于大力促进湘潭地区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推动农村发展、农民发展.

项目主要绩效

①通过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粮食生产示范片建设,旱粮和油料作物生产示范片建设,推动全市粮食生产健康稳定发展,带动全市旱粮和油料作物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③支持畜禽养殖标准化、生态化、智能化示范创建;支持湘猪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建立完善生猪产能调控机制,促进重点村、重点场生猪生产健康发展;④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流行;开展兽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建设,发展莲(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水产种业体系建设,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开展“十年禁渔”行动;提高蔬菜等特色生产能力,促进特色产业健康高效发展,保障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供给等。

有关问题及建议

1、项目主管部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资金安排调整,避免项目内容与资金不匹配的情况,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相应的预算安排及绩效目标应同步进行申报调整,以落实提高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项目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一是结合年度任务进行预算申报,协调市财政部门尽早安排年度预算,尽量避免跨年度预算支出情况;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预算执行情况的督导和协调工作,提高预算的执行效率。

3、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各县市区行业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监管检查工作,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湘潭市批准下达的农业重点保障资金方案拨付使用资金,对于发生的资金使用违规情况限时整改,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发生。

4、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执行项目申报流程管理,各县市区在现行项目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把好初审关口,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复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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