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规范单位财政、财务、会计行为,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财会监督重点检查,现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时间
检查对象从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重点项目中抽取(见附件1);现场检查时间从2024年1月份开始,具体进场时间以下达检查通知书为准。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主要针对被检查单位2022-2023年度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财政收入支出合法合规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必要时,可对以前年度或其他单位开展延伸检查。重点项目就项目实际实施时间开展检查。
三、检查重点
1.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执行,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项目与项目资金之间随意调整、互相挤占或挪作他用的行为,预算调整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2.规范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款计划及规定的资金新宝gg创造奇迹在线登录的支付方式支付资金,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是否存在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的行为,是否存在编外用工和以政府购买等形式变相聘用工作人员的行为。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开展采购活动,是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或规避招投标等采购行为。
4.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各单位作为预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是否按照预算法履行好预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任务,确保预决算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形式规范。
5.各单位依法取得的非税收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征收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和非税专户,是否存在隐匿收入,侵吞资金,账外账等违法行为,是否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罚款是否依法依规,是否足额上交财政。
6.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按计划推进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否存在项目资金执行率低,项目推进滞后,资金长期“趴账”行为。
7.到期结转资金、沉淀闲置资金是否按规定收回财政,是否存在转到实有资金或其他账户规避监管的行为。
8.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严禁违规设置会计账簿,严禁使用不合规的原始凭证进行开支。是否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
9.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严禁账外资产管理。是否存在违规购置处置资产行为,长期低效资产是否及时盘活或处置,处置收入是否上交财政。
10.是否建立往来款清理机制,是否存在违规借支公款给个人或违规出借资金给企业,是否出借资金长期挂账未收回,是否通过往来款科目核算收支。清理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是否存在违规设立银行账户行为。
11.是否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等行为。
12.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5.《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6.《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7.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8.其他财政监督执法相关政策文件
五、组织实施
检查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2024年1月底前完成)。各有关单位做好迎检准备,根据资料清单(附件2)整理好2022-2023年度相关资料,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至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同时组织好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检查实施(2024年4月底前完成)。市财政局通过组成检查组,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等方式,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采取审阅资料、外部调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检查。
3.总结情况(2024年6月底)。各检查组认真复核检查情况,按照《湘潭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工作操作规程》,形成检查报告和处理建议。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整理、汇总情况,形成总体报告。
4.处理处罚(2024年9月底前)。市财政局依法对违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进行通报。不属于财政部门管理职责的违规问题,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5.整改落实(2024年11月底)。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对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市财政局将检查结果运用到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并纳入下一年度重点检查“回头看”名单。
六、工作要求
1.开展自查自纠,配合检查。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配合重点检查,按照检查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并签署承诺书,不得谎报、隐匿、销毁有关证据材料,应在法定时限内及时签署财政检查报告和相关文书送达回证,并按期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2.规范检查程序,确保成效。各检查组要严格落实财政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各自承担项目、工作内容、实施步骤统筹推进,细化检查工作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查前查后公示,确保检查程序合法合规。要突出检查重点,抓住问题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检查证据,全面提高检查工作实效。
3.依法依规检查,严肃问责。各检查组要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清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及时移送相关问题线索。检查组工作人员及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切实履职尽责,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附件:1.2024年财会监督重点检查单位(项目)清单
2.资料清单
联系人:湘潭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 陈彩丽
联系电话:18173213601
资料报送邮箱:xt58276081@163.com
附件1
2024年财会监督重点检查单位(项目)清单
序号 |
归口科室 |
单位名称 |
重点项目 |
1 |
行政政法科 |
湘潭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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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政法科 |
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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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政法科 |
湘潭市湖湘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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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政法科 |
湘潭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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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产科 |
湘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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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科文科 |
湘潭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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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科文科 |
湘潭市体育运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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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教科文科 |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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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科文科 |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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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教科文科 |
湘潭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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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科文科 |
湘潭日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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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经济建设科 |
湘潭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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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经济建设科 |
湘潭市桥梁维护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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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经济建设科 |
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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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经济建设科 |
湘潭市水运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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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经济建设科 |
两馆建设资金(湘潭市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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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农业农村科 |
湘潭市畜牧水产技术研究所和推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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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农业农村科 |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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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农业农村科 |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湘潭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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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资环科 |
湘潭市勘测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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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资环科 |
湘潭市建筑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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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资环科 |
湘潭市规划信息技术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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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资环科 |
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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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社会保障科 |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 |
25 |
社会保障科 |
湘潭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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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社会保障科 |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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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社会保障科 |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
28 |
社会保障科 |
湘潭技师学院 |
|
29 |
企业科 |
湘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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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外经科 |
湘潭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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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综合科 |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32 |
城发集团及相关子公司 |
立体停车场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