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政府“钱袋子” 扎牢百姓“米袋子”
“无农不稳,无粮则乱”,粮食安全事关国运民生,是“国之大者”。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2023年湘潭市财政局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职责,逐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全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提升涉农涉粮资金绩效,夯实粮食生产的财政保障基础,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一、全面落实政策,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与粮食目标任务相适应。
市财政局坚持把粮食安全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健全投入保障制度,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一是市本级加强农业农村资金投入力度。市本级将重点农业资金列入“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农业重点保障资金安排4160万元,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2980万元,水利建设资金2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小水源建设,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稳妥推进耕地恢复和耕种落实。上半年,市级财政预算追加安排恢复耕地奖补资金517.58万元,充分调动各地恢复耕地积极性。市本级计划安排农资、化肥淡季专项补助64.7万元,做好化肥淡储保障。二是加强金融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整合市级涉农专项资金,从2021年起,每年安排对县市区省定农业保险计划之外扩面的担保费300万元。推进与湖南农担签订合作协议,计划安排300万元用于建立湘潭市代偿补助资金,创新“政银担”农业担保合作模式,全力奋进实现“两个扩大、两个降低”。三是加大中央、省对农业产业项目补助资金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金的争取力度。2023年全市计划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87亿元,涉农“三项”补贴3.19亿元,同时积极落实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扛牢兜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力做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保障工作。
二、全面创新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涉粮资金使用效能。
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粮食领域财政资金管理,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建立健全财政多元投入机制。一是全面梳理“三农”政策,重点保障涉粮财政支出领域,研究涉粮事权。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严格按照保重点、促发展的要求突出粮食安全工作。改变资金分配方式,促进涉粮资金整合,集中财力发展粮食生产,集成支持全市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避免政策“碎片化”与投入“零散化”,发挥资金整体效益与规模效益。三是建立健全各类涉粮资金向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项目流动的体制机制。通过创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方式,吸引工商资本下乡,从财政、金融、社会资本等多个渠道筹集所需资金,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加快农村金融创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模式,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发挥规模经营优势,积极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推动粮食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主体种粮积极性。
三、全面加强监管,健全涉粮资金监督机制,有力保障资金规范运行。
市财政局将扎实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粮食领域监管水平,全力筑牢粮食安全防线。一是充分运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行资金全链条、全过程监控,动态掌握资金流向,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形式直接兑现到户,确保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惠农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二是积极履行部门主体责任,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聚焦资金使用和管理环节,做好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不断推动涉粮补贴资金提质增效。三是加大专项监督力度,深入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等监督工作,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管理,着力整治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重点聚焦个别县市区涉农涉粮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全面完善惠农补贴资金相关日常监管制度。四是全面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监控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建立健全“两审查、三监控”机制,指导和督促县市区加快构建“发现—评估—预警—处置”的财政运行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提高县市区财政保障能力。